为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和“数字编办”建设水平,夯实机构编制管理数据根基,全面推进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规范化、高效化,鹤峰县委编办通过“三项举措”推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提质增效。
升级使用系统,推动实名制管理信息化。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和在编人员基础信息全部纳入实名制系统管理,并根据机构、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做好动态调整。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全面推广升级使用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4.0系统,集中定制发放系统UK112个。选派2名业务骨干参加新系统操作培训,熟练掌握新系统业务模板和操作流程,指导各有关单位学习和熟练使用新系统,及时对实名制系统信息数据进行更新和完善,不断提升实名制管理信息化水平。
规范数据管理,推动实名制管理精细化。紧扣规范机构编制数据管理为出发点,以全面提升机构编制基础数据质量为主线,采取“动态更新+自查校对+集中核查”方式,全县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不定期对机构编制信息进行自查,重点对机构名称、内设机构、机构类别、机构性质、编制数、领导职数等机构信息指标和在编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人员分类、职务名称、参加工作时间、进入单位方式等人员信息指标进行自查自纠,不定期更新完善和自查修改实名制系统信息,确保机构和人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鹤峰县委编办定期对各单位实名制系统机构编制基础数据进行集中核查校对,依托系统“数据校验”功能,对机构和人员信息指标内容进行“全面体检”,及时筛查问题,做到即知即改、立查立改,对未及时完成信息更正的单位进行通报督办,确保机构信息准确、人员信息完整。
加强部门联动,推动实名制管理高效化。增强工作主动性,加强与组织、人社等部门对接沟通和协作配合,依托组织人事相关文件对各单位的领导干部、新进人员、调动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维护,坚持“人员一变动、系统即调整”的动态更新原则,对人员信息“即报即审”,实现信息共用共享,不断加强基础数据动态调整管理,实时更新和补充实名制数据库信息,切实提升部门间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时效性。加强与其它部门联系沟通,要求各单位及时报送中层干部的任职文件,县委编办根据报送的佐证材料对实名制系统信息数据进行核查,确保信息数据真实有效、准确无误,防止出现人员信息错登、漏登等情况,推动实名制管理高效化。(鹤峰县委编办舒祥铸、彭程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