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南漳县委编办结合《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相关规定,找准切入点、聚焦发力点、强化落脚点,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不定期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将《规则》纳入近期召开的县委编委会专题学习内容,逐条逐句研读《规则》,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的实际成效。积极组织编办相关业务股室学深悟透《规则》,加大对该问责规则的宣传,通过专题宣传辅导、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对《规则》的宣传贯彻力度。将《规则》纳入县直各部门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将中心组学习情况在年度机构编制事项中报告,切实增强各部门“一把手”的机构编制纪律意识、规矩意识。
不定期开展自查,健全工作台账。将《规则》以县委编委文件转发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为推动全县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工作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及时对全县机构编制情况开展合法合规性自查,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领导职数核定、编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建立问题清单,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问题整改任务分工,及时跟进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情况,并在县委编委会上进行汇报,确保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工作在南漳抓好落实。
不定期开展督查,强化督促整改。组建工作专班,结合《规则》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使用效益评估,到县直各部门进行机构编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违规进人,不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和未经批准进行机构更名、增加二级单位领导职数等问题,并按规定时间予以整改。此外,督促县直部门进一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将当年度批复的机构编制事项执行情况作为年度机构编制事项报告的重点填报内容,严格按照《规则》明确的程序、处理措施、方式等落实相关工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让机构编制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南漳县委编办余俊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