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单

调查研究

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调查研究

咸宁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的访谈

2016-10-10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主持人:今年4月底,咸宁市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完成,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正式公示公开。据了解,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这两个名词对相当多的群众来说,不是很熟悉,甚至可以说是陌生的。所以想请市编办祝儒镳主任介绍一下,什么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祝儒镳:要搞清楚什么是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首先要了解其背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权力清单”,指出“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提出“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2014年7月26日,李克强总理在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会上,提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概念,责任清单更是首次提到。他指出,“政府部门要有权力清单,将来还要把责任清单拿出来;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就是告诉大家,法无授权不可为,同时法定职责必须为,不为就是失职失责” 。2015年3月3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明确在建立权力清单的同时,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

  所以,权力清单就是将政府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等,以清单的形式明确列示出来;责任清单就是在权力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明晰、界定与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问责依据等,以清单形式明确列示出来。

  主持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的意义有哪些?

  祝儒镳: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改革部署,是推进政府行政职权规范化、法律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具体来讲:一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基础工作。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使得每一审批事项的依据和条件更加明确,彻底厘清政府职权边界,防止权力滥用。二是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通过制定权责清单,推进审批流程更加简洁高效,审批行为更加规范透明,倒逼部门及审批者主动转变观念,自觉依法办事、规范操作、公开运行,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三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由之路。按照“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的原则,变针对“部门”讲责任为针对“权力”讲责任,对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行政职权明确了法律依据,完善了法治监督体系和法治保障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依法办事、依规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担责。

  主持人:到目前,全市“两个清单”工作进展情况如何呢?

  祝儒镳:去年12月22日,召开全市权责清单动员会,常务副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对全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工作作动员部署。为了按时保质的顺利完成“两个清单”编制工作,市编办举全办之力,在相关单位的支持协助下,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以“5+2”、“白加黑”的工作状态奋战2个月,编制完成市级权责清单。4月22日,市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纳入此次权力清理的共有66个部门,其中,行政职权事项“零报告”的部门12个,垂管部门7个。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47个部门不包括垂管部门,保留职权事项3013项,其中:行政许可200项、行政处罚1937项、行政强制129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给付30项、行政检查192项、行政确认100项、行政奖励8项、行政裁决9项、其他类382项。现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等公示公开,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6月底,6个县(市、区)都通过各地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陆续在各地政府门户网上公示公开。截止目前,基本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

  主持人:请您谈谈在编制“两个清单”过程中的一些具体做法,具有哪些突出的特点呢?

  祝儒镳:我觉得主要是分为三步走:

  首先,做好工作谋划。一是确定标准。编印《推行市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工作手册》,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提供了详细具体的指导性意见,明确10类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流程图模板和示范文本,明确工作要求、职权分类、梳理口径、工作步骤等,细化了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指导标准。按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步推进的原则,实行“两单一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在一张表上呈现)。二是确定范围。此次权责清单清理编制范围包括市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相关经济组织(如供销社等),还包括列入党群机构序列但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如市编办、市保密局、市档案局等)。三是确定依据。按照 “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严格职权法定准入原则,明确市级政府部门行使的行政职权,必须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依据,不得法外设定职权,对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不得作出进行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四是确定类型。在上轮权力清理的基础上,注重梳理口径、职权分类等方面的调整和衔接,按照省里的要求,将职权类别由15类调整为10类,10类权力涵盖160项必填要素。同时,要求职权设立依据从严从紧控制,明确该轮清理,非行政许可这一权力类型彻底退出。

  其次,依法清权确权。一是彻底清权。这次清理,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全面彻底清理行政职权,经过专班审核、市政府法制办合法性审查等环节,确保拟保留的行政职权于法有据、分类科学、责任明晰、运行规范。要求清理涉及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精心组织,有序实施。按照“全面、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则,各部门既不得擅自增加和扩大行政权力,也不允许放弃和隐瞒法定职责,确保全面彻底、统一规范。二是依法审查。按照职权法定的原则,在该次清理中,市审改办要求,严格对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效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查。三是科学确权。在审核过程中坚持四个对比:即与《市(州)级政府部门通用权力清单》进行对比,与近期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调整行政权力相关文件进行对比,与近期修改的部分行政法规进行对比,与当前我市行政权力运行实际情况进行对比。根据统计,审核专班在审核过程中对各涉及部门提出审核意见2000余条,这对编制统一规范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奠定基础。四是融合权责。在权责清单审查过程中,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突出权责匹配融合。在梳理、明晰、确认部门行政权力的同时,一并清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职责边界等,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注重将行使权力过程分解为不同环节,对各环节行政机关应履行的义务进行详尽描述,使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对应的责任事项,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第三,优化权力运行。一是优化运行流程。针对不同类型的权力流程特点,在《工作手册》中,明确10类13种流程样图,各部门参照样图抓住权力实施流程的条件、程序、时限、责任等关键要素进行合理调整优化,规范细化裁量权标准,限制自由裁量空间。二是科学界定责任。责任清单主要包括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责任边界等内容。在编制过程中,细化责任事项,明确各项权力的受理责任、审查责任、决定责任、送达责任、监管责任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等。按照行使权力要求,突出监管环节的备案、评估、资金监管、监督检查等具体责任内容,做到共性与个性、事中与事后监管、问题与问责有机结合。同时,对于市、县两级的层级权限或部门权限,逐一明确相应承担的责任。

  主持人: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下一步主要做哪些工作?

  祝儒镳: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性工程。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持续完善相关运行落实机制,确保权责清单真正发挥实效。

  一是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按照《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建立全市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编以及机构职能调整情况,及时对公布的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完善,实现“两个清单”的动态调整和及时更新,确保科学有效、与时俱进。

  二是建立监督问责机制。编制公布的权责清单具有法定效力,必须严格执行。凡是列入权责清单的行政职权,必须按照权责清单确定的内容行使权力,承担责任;没有列入权责清单的事项,今后不得再行使。同时,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问责,发现问题,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