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七大提出了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要依法赋予经济发展快、人口吸纳能力强的小城镇相应行政管理权限。为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加快构建有利于小城镇发展的体制机制,2010年4月,中央启动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2年3月,湖北省嘉鱼县潘家湾镇被列入全省31个省级试点镇名单。从此,嘉鱼县拉开了“下放县级事权、扩大镇级权限”探索和实践的序幕。
一、背景
嘉鱼县潘家湾镇位于长江中游南岸,地处武嘉、咸潘公路交汇处,水陆交通十分便利。南距嘉鱼县城21公里;北距武汉市区56公里,武嘉一级公路贯穿全境;东距咸宁火车站、京珠高速20公里;西靠长江5000吨级深水码头0.5公里,与荆州洪湖市隔江相望。全镇面积164平方公里,总人口6万人,镇区面积2.3平方公里。属于全国第三批城镇发展改革试点镇、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镇、全省“四化同步”试点镇。曾荣获2010年度和2011年度连续两年全省百强乡镇、全省楚天明星乡镇、咸宁市镇域经济综合实力十强乡镇、咸宁市科学发展示范乡镇等称号。
潘家湾镇是全县的蔬菜强镇,是武汉市优质蔬菜直供基地、全省有机蔬菜种植基地和全省首批十大农产品出口生产示范基地。全镇蔬菜面积7万余亩,年产量65万吨、产值3亿元。蔬菜加工龙头企业6家,年蔬菜加工转化能力达10万吨。蔬菜营销协会及合作组织12个,在全国20多个省市设立600多个营销网点,营销专业队伍发展到1500余人,初步形成了蔬菜生产、加工、运输、销售一体化。
全镇现有畈湖、联乐两个工业园,规模以上企业24家,基本形成精细化工、纺织服装、蔬菜加工和森工四个支柱产业。畈湖工业园为市级化工专业园,入园企业88家。2011年,全镇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1亿元、财税收入2800万元、农民人平纯收入8160元。
二、做法
《嘉鱼县潘家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批复后,嘉鱼县委、县政府加快推进实施。2013年3月,在潘家湾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试点工作。4月初,完成机构、编制、人员分工调整工作。7月份,完成首批44项县级事权下放工作。2014年6月,完成第二批8项县级事权下放工作。
1.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
潘家湾镇延续镇级建制。
(1)机构设置。镇政府机关将原来党政办、经贸办、农业办、社会事务办、村镇建设规划办等5个内设机构进行集中清理整顿,调整为党政办公室、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经济贸易发展办公室、农业发展办公室(挂“蔬菜办公室”、“防汛抗旱办公室”牌子)、建设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挂“民政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等6个内设机构。镇直属事业单位2个:将镇直属事业单位财经所升级为财政分局(挂“农村经营管理站”牌子),新设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另设有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延伸派驻机构。
(2)编制配备。将镇机关行政编制调整为50名(新增5名),镇领导职数9名,其中:党委书记、人大主席1名(高配副县级);党委副书记3名,1名兼任镇长,1名兼任纪委书记,1名兼任综治办主任;副镇长或其他党委委员5名。镇财政分局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配备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名。
2.扩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权限
(1)下放中层干部管理权。镇党委可对本镇干部的调配和使用提出建议;简化中层干部的任免程序,实行中层干部任免备案制,对中层干部在编制和职数内具有考察权和任免权;对范围内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任免有建议调整权。
(2)下放综合执法权。依照有关规定和部门委托,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则放”的原则,下放部分县级部门行政执法权,由潘家湾镇具体执行,增强潘家湾镇对镇域经济社会的管理能力。
(3)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权。县级相关部门将能下放的的行政审批权充分授权派驻机构或镇机关。在审批服务环节上,由镇办理预审,县主管部门“见文行文”、“见章盖章”,予以审批、核准或备案。县委、县政府一方面积极督促潘家湾镇做好权限下放的承接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协调县级相关部门与潘家湾镇制定下放事权对应的工作程序规范。目前,全县已顺利完成52项权限的下放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执行到人、监督到人”。
3.用好用活相关支持政策
(1)运用财政支持政策,促进工业经济发展。按照分税制原则建立潘家湾镇镇级财政体制。在畈湖工业园招商引资工作上,积极落实税收分成原则,对镇域工业经济布局有重大作用的大项目、优质项目推出地方税收留成部分“前三年免征,后三年减半”的优惠政策。截止2013年底,成功招引三木集团、德福集团、宝特龙集团、三三重工等一大批高科技企业进驻园区,园区累计实现招商引资30.2亿元,新增落户企业34家,开工建设32家,建成投产19家。
(2)加强镇域规划指导,促进新型城镇化。潘家湾镇结合“四化同步”试点建设,利用省级专项规划编制资金,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中工武大设计有限公司高标准编制《潘家湾镇镇域规划》,描绘近景、远景发展建设的宏伟蓝图。目前,该方案已经通过县市评审,正报省审批。2013年,潘家湾镇按照镇域规划,启动了百里长渠景观带和临时客运站建设,完善了镇域综合交通体系和市政设施建设,实施了镇区道路、桥梁、码头及供排水管网、环卫设施改造升级,启动了天然气管网系统和电力设施建设改造,完成了村级公路建设,在城镇化建设上迈出了新步伐。
(3)落实土地支持政策,促进土地利用效率。县国土资源局印发《关于潘家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有关支持事项的实施方案》,明确潘家湾镇用地指标单列,规费减免,同时积极向部、省争取全县第二轮土地整治立项规划,规划重点向潘家湾镇倾斜。潘家湾镇通过实施土地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改造计划,一方面争取土地指标,一方面在有条件的乡村进行“迁村腾地”置换土地。截至目前,潘家湾镇已争取土地132公顷,成功建起四邑新村、畈湖新村等示范性新农村建设工程,其中四邑新村一期工程被评为“2012年咸宁市十大美丽乡村”。
(4)抓住项目支持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潘家湾镇充分挖掘相关试点工作的项目支持政策,发挥优惠政策共享、互补的优势,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在项目支持方面,抓住在产业和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项目优先安排、优先落户和项目申报“绿色通道”的优惠政策,加大技改项目扶持力度,优先争取到现代农业发展及公共服务项目,将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公租房、农产品交易大市场、天然气管网、电力设施、垦区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等民生工程,统一纳入“四化同步”试点建设项目库。
(5)探索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潘家湾镇积极探索建立全镇农业户口全部转为城镇户口,同时保留农业户口优惠政策制度。一方面,积极推进“兴工强镇,兴菜富民”发展战略,加快经济发展,努力做大经济总量蛋糕,加快基础性公共服务建设,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另一方面,探索加快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发展办法,引导非农产户和农村人口有序向镇区转移,逐步放宽城镇落户条件,为城乡社会保障全面接轨创造条件。
三、成效
1.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2013年,潘家湾镇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全年工农业总产值90.18亿元,其中工业总产值71.8亿元,农业总产值18.3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68%、34.8%、16%。全年实现固定资产投资20.5亿元,财政收入1.2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522元,同比分别增长15.2%、43.4%、16.53%。
2.工业园区建设提速。为加强工业园区建设,潘家湾镇成立勘测设计队,专门负责土地丈量、地形测绘、项目选址、放点、红线图出具等相关工作。2013年,园区累计投入资金3.75亿元,完成了畈湖工业园一期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三纵三横全长5600米的道路硬化、刷黑以及相关水电、燃气、光缆等配套管网的铺设;完成了新征2000亩土地的土方平整和3.5万伏电力线路整改;新增园区绿化面积63272平米,新架设路灯112盏,“一轴两廊、一心多节点”的园区景观雏形初现。
3.公共服务便民高效。潘家湾镇将所有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向镇便民服务中心集中,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了办事环节,节省了办事时间和费用。一年多来,实现了新农合、农保、大病救助、临时社会救济、低保、五保等社会救助和保障工作一个窗口办理。2013年,实现新增社保扩面1500人,新农保扩面1700人,企业保险扩面1348人,医疗保险扩面1560人,灵活就业扩面960人,新增公益性岗位50个,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拓宽。同时,镇综合执法局综合行使城镇建设、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防汛抗旱、基层武装建设等管理服务职能,有效提升了政府公共服务效能。
(咸宁市编办主任 祝儒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