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咸宁市不断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上编、下编管理的实践和探索,初步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实施办法,继制定《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后,又出台了《咸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编管理办法》,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机构编制“三个一”的管理制度,实现人员编制精细化管理,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一、履职创新,积极树立机构编制“龙头”地位
2010年元月,咸宁市编办单设为党委工作部门。两年来,在党组的领导下,编办逐渐完成了三个转变,解决了三个问题,强化了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财政管理、社会保障协调配合约束机制,机构编制的“龙头”地位日趋树立。
一是从与人事局合署办公的依附地位转变为单设的具有独立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工作部门,解决了履职平台的问题。本轮政府机构改革前,市编办被视为“依附”于市人事局,内设两个科室,除人事局局长兼任编办主任外,包括1名副主任共4人。人手不够与事务较多的矛盾相对突出,单位影响力弱与职能要求高不相称的问题十分明显,机构履职难以到位,部门形象难以树立。改革后编办单设,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重新打造部门形象,争取社会认同带来了良好契机。
二是干部职工摆脱旧的思维模式转变到迅速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上来,解决了思想认识的问题。解放思想是一切改革的前提和前奏。以前,市直单位的政工人事科长到编办办理人员上编、下编手续,凭组织人事部门的任职、调配、离退等文件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办结多人。现在不一样了。如果没有走完审批的程序步骤,那不能办;如果任职或调配前没有经编办核准用编,那不能办;如果需要上编委会研究才能议定的,那不能办。在新的工作环境,改变了过去上下编随来随办的老习惯,改变了把人事调配文件当完全充分依据的旧思维,改变了人员编制在人事管理链条中可有可无的错想法。有人说,“现在上编下编越来越麻烦了,效率变低了”,实质上这是思维模式停留在过去,思想认识没跟上形势发展的突出表现。
三是从延用过去的工作规程转变到积极建立崭新的工作机制上来,解决了“怎么办”的问题。改革前,因为人手少,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上编、下编手续,包括填写编制卡片、加盖印章等,可由一人办结。单位凭编制卡片到相关部门核定人员工资和经费。因此容易暗箱操作,滋生“用编腐败”。新的工作机制建立后,相关手续办理可能涉及到业务经办人、业务科长、印章保管人、分管领导和编办(委)主任共5人,全程实行流水线操作,按岗审核,分级把关,规定时限,确保手续办理依章有序,规范及时。
二、建章立制,促进人员用编管理规范化、程序化
邓小平同志曾说:没有制度工作搞不起来。咸宁市编办着手从工作制度上下功夫,把建立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作为事业创新发展的切入点。
一是加强实践探索。咸宁自撤地建市以来,在乡镇机构改革、建立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实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减少县级财政供养系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农村卫生体制改革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在全省创造了一批好的经验和作法。对这些来之不易的经验和作法实事求是地总结和提炼,完成从实践到理论的转化,是机构编制部门的重要责任。咸宁市日渐形成的创新沃土和良好氛围,为机构编制管理创新奠定着思想基础和理论基础。
二是充分讨论研究。机构编制管理创新说是容易,做起来难。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文件、新规定,既要符合中央和省里的“条条框框”,又要与周边市州的有个客观比较,还要与咸宁的实际情况相协调。经过办党组定调、编办主任会议讨论修改、编委会研究审定几道程序,层层把关,多番回合,最后定稿成文。
三是缜密出台文件。《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自2010年12月1日开始实施,分类界定了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批权限,其中包括人员的用编规定。《咸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编管理办法》作为《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配套规定,从2012年1月1日生效,对人员的上编、下编管理进行细化,按12种不同情形对人员编制的使用进行分类管理,并明确规定了12类表格的审批流程。
三、把关尽责,努力实现人员编制工作“零差错”
编制工作无小事。近些年来,咸宁市不断加强“编制就是法”的宣传力度,全社会机构编制管理意识得到增强。市编办作为市委、市政府主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部门,是市编委的办事机构,在打造“阳光编制”的事业中忠于职守,牢记使命,勇于担当,按章办事,为刚性管理人员用编,实现编制工作“零差错”作出不懈努力。
一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咸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编管理办法》,市编办业务科室制作具体的《咸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上下编审批表》,再报分管领导审阅(签),后呈编办(委)主任审核(批),做到,层层上报,级级把关,确保程序未完成的不办理。
二是提高工作效率。市编办实行办结时间承诺制以提高工作效率。业务科室收到单位上下编的报告或请示后,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制表等,报送编办(委)主任签批后,积极主动与有关单位联系,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是完善档案管理。每月初,业务科室对办结的审批表进行整理分类,送机关档案室专柜存放,确保人员用编资料安全无误,有据可查。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上下编责任制。由监督检查和信息技术科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之间的协调配合情况,以及人员上下编的各个工作环节,一经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研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