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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探索

2013-07-31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政务公开是现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民主制度的不断完善, 政务工作从封闭走向透明,从神秘走向公开。政务公开对抑制腐败、提高工作效率等有着重要作用,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一项必备制度。作为政务公开重要内容之一的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是一个新课题,咸宁市对此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大力推进。

  一、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出台后,在中央编办领导下,全国开展了如火如荼的“阳光编制”行动,经过多年的实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一)思想认识问题。长期以来,一些部门形成了“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机关办事情是机关内部的事情,没有必要让老百姓知道”的思维定势,“权比法大”成了潜意识。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重大改革,涉及到思想观念的变革,涉及到权力观的转变。改革是利益的再分配过程,政务公开在本质上正是一个利益关系的再调整。政务公开的很多内容,从表面上看,仅仅是一些数据和信息,但其背后却是官与民、官与官之间等诸多利益方博弈的结果,这种利益包括行政权力、管理权限、经济利益、政治地位等。政务公开也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通过对权力运作的约束和规范,防止少数人依靠权力牟取私利,政务公开对于那些惯于将“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个人权力利益化”的腐败分子,无异于釜底抽薪。实行政务公开,需要有关部门舍得放弃既得利益,坚决地摒弃部门利益、小团体利益至上的狭隘观念,切实加强内部约束,依法规范行政行为,使权力的运行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二)公开渠道问题。机构编制政务公开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而是机构编制管理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需要着力研究公开的渠道。目前,全国多数省市机构编制公开方式主要是以互联网为主渠道,结合电子政务建设,通过统一设计网站通用软件、统一管理网站服务器、统一开发数据库的方法,建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网站,构建政务公开网络,将机构编制政务信息通过互联网公开。但从公众角度思考问题,采取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公开方式上做得还不够,主要表现:没有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政务公开栏和公开墙、印发宣传册等多种形式,介绍机构编制工作、宣传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与评价方面考虑较少,没有设立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意见箱及电子邮箱等。

  (三)公开内容问题。长期以来,机构编制属于“内控”信息。一个单位的行政、事业编制各有多少,领导职数、中层职数、非领导职数各有多少,干部职工往往不知道,只有领导层清楚。至于自己有没有编制,是什么性质的编制,干部职工本人也不一定清楚明了。所以,在政务公开中,具体机构编制信息是公开的主要内容,但其它内容也不容忽视。公开内容的主要问题表现:一是在不涉密的情况下,没有公布全部的具体机构编制信息,特别是“实名制”管理中的姓名、职务、所占编制类别、进入单位时间、进入渠道、在编状况等具体信息。二是在公布具体的机构编制信息时,没有考虑社会风俗、民族习惯等问题。例如,有的地方把能显示个人年龄的身份证号不在后台操作,而在前台公示出来,引起了当地部分干部的不满。三是没有把方便群众办事的信息公开。例如:机构编制办事规则、具体事项环节和时限、办事所需证明资料以及编制部门的内部运转程序等。四是没有把有利群众监督的信息公开。例如:机构编制职责管理制度、工作纪律、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机构编制工作人员姓名、职务、职责等。

  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探索

  关于如何有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课题,咸宁市编办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经过了长期的探索,初步理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思路。

  (一)思想上提高认识。多年前,该办一些工作属于封闭式状态,导致机构编制及其编办工作不为一些公众知晓和关注。在以往多次机构改革和长期的机构编制管理中,一些单位和个人对机构编制及编办工作不了解、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时常为机构编制问题找领导和编办兴师问罪。面对这些问题,该办明白了“凡涉及大家的事都应让大家知道”的道理,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继而大力推行“阳光编制”。在全市政府机构改革和出台新的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文件中,尝到甜头,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方式上拓展渠道。

  1、设立“透明房间”,实行机构编制公开。(1)办公现场查询。在办公楼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查询台(触摸屏),方便办事群众及时查询自己及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2)办公现场亮牌服务。在办公桌上摆岗位公示牌,并在大门处设岗位公示栏,公示全办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并附照片。促使工作人员办事不推诿、不拖拉、不刁难,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3)在咸宁机构编制网上发布各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详细情况,并及时更新,全面实施编制“实名制”。并采取措施,将网站变成与群众的“互动网”。(4)在《咸宁机构编制》杂志上开辟“机构编制问答”等专栏,宣传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等。(5)在各种报刊媒介上发表全市机构编制工作的新情况、新动态、新举措,使社会了解编办、理解编办、支持机构编制工作。

  2、设立“玻璃水管”,实行办事程序公开。(1)在大厅设立面积6平方米的大型电子显示屏,对机构编制事宜办理到哪一步进行公示,使群众不用到编办科室就能知晓已到何程序。(2)把科室的工作程序等制作成图板,挂在科室墙上,使群众一目了然,方便办事。(3)通过各种报刊媒介刊载各类机构编制事项的办理流程,包括办理法规依据、办理条件、承诺时限等。(4)出台新的《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促进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运行,并通过对外宣传,使社会了解编委及编办内部运转程序。

  3、设立“多道阀门”,实行监督检查公开。(1)建立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制度。实行单位政务信息员审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把关的信息报送三级把关制。对每一篇政务信息的思想内容、政策法规及文字水平进行审核,做到信息文章“四不报”:即与现行政策、法规不符的信息不报;信息不真实的不报;有错误观点的不报;结构混乱、有错误句子的不报。政务信息需经以上三人签字,加盖公章后再公开,确保不出现一篇问题政务信息公开。(2)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制度。设立咸宁市“12310”机构编制举报电话,设立机构编制举报邮箱,实行网上投诉与问题反馈。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与评价。并确保咨询有答复、投诉有调查、举报有查处。(3)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制定出台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和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将政务公开考核作为全年目标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点项目,对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显著的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凡在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中,玩忽职守,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的,将视性质、情节和后果,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内容上抓住重点。除国家机密、个人隐私外,对具体机构编制内容实行全部公开。包括:纳入编制管理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总体情况,行政、老干、工勤编制和其他各项编制核定总额及分类情况、实有人员情况,各行政、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行政单位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职责、机构名称、机构级别、批准文号、组织机构代码、系统类别、内设机构数、行政编制数、部门领导职数、机关其他编制数等信息;事业单位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主要职责、单位名称、单位类别、主管部门、系统类别、经费形式、批准编制数、实有人数等信息;公开的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职务、所占编制类别、进入单位时间、进入渠道、在编状况等。同时,除涉密文件外,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法规纪律、管理制度、工作原则、审批程序等信息全部对外公开。编办工作信息也尽可能利用各种报刊媒体予以公开。

  三、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发展方向

  编制政务公开带来了机构编制管理的新气象,但是,政务公开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难以一蹴而就,其全面有效落实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必须树立持久战的思想,常抓不懈。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不断加强:

  (一)深化和拓展公开内容。虽然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内容比以前更加丰富多样,但是,在具体操作中,要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不仅结果要公开,行政过程的也要公开。同时,对政务公开内容要有一个全面考虑:一方面要注意群众知情权的尊重和保护,另一方面要注重保护隐私权等内容。

  (二)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载体。在坚持尊重和维护服务对象知情权、监督权原则的前提下,针对各地具体情况的不同,以具体的公开内容来选择合适的公开形式和载体。创造条件,逐步扩大网上审批、查询、办证、咨询、投诉、求助等服务项目的范围,使之成为政务公开的主渠道。

  (三)建立健全公开组织和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精干班子。推行政务公开是一项精细工作,要选精干的人员,专门负责政务公开。建立精干的班子来从事这项工作,并明确内部分工职责。二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有序的制度是政务公开规范运行的关键。在适应国家、地方政府相关立法和制度建设进程的前提下,要加强内部相关制度的建设,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效果。三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评议制度。应定期组织服务对象对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进行评议。四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监督制度。要自觉接受上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消除和减少政务信息公开实践中的虚假信息、冗余信息,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