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咸宁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经报市委批准,现就咸宁广播电视台机构编制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机构调整
咸宁广播电视台由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
二、关于内设机构调整
(一)撤销电视二部(经济频道)。
(二)撤销事业发展部,其职能划入总编室。
(三)撤销农村智能广播部,其职能划入广播一部(新闻综合频率 FM88.1 兆赫)。
(四)将电视三部(公共频道)更名为电视二部(公共频道)。
(五)设立专题部,负责全媒体专题策划、拍摄、制作、包装及对外交流。
(六)设立绩效考核办公室,将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职能划入,负责全台绩效考核。
(七)设立融媒体中心,负责研究制定促进媒体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组织开展融媒体建设。
(八)设立微视频工作室,负责微视频策划、制作、发布及对外交流。
(九)设立人工智能工作室,负责人工智能产品开发、应用、推广及技术支持。
(十)机关党委办公室加挂内部审计部牌子,增加内部审计职能。
三、关于所属机构调整
将咸宁广播电视台所属机构咸宁广播电视发射台(咸宁广播电视微波站)调整为咸宁广播电视台所属事业单位,为正科级,公益一类。
四、关于人员编制调整
咸宁广播电视台核定事业编制 158 名,其中:
(一)咸宁广播电视台机关核定事业编制 144 名,其中:总工程师 1 名调整为内设管理机构正职领导职数,专题部核定事业编制 4 名,设领导职数 1 正 1 副;绩效考核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4 名,设领导职数 1 正 1 副;融媒体中心核定事业编制 4 名,设领导职数 1 正 1 副;微视频工作室核定事业编制 4 名,设领导职数 1 正 1 副;人工智能工作室核定事业编制 4 名,设领导职数 1正 1 副;广播二部(交通音乐频率 FM95.9 兆赫)事业编制由 4名调整核定为 10 名,设领导职数 1 正 3 副。
(二)咸宁广播电视发射台(咸宁广播电视微波站)核定事业编制 14 名,设台(站)长 1 名,副台(站)长 2 名。调整后,咸宁广播电视台机关设内设管理机构 7 个:办公室、总编室、人力资源部、计划财务部、绩效考核办公室、后勤安保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内部审计部);业务机构 9 个:电视一部(新闻综合频道)、电视二部(公共频道)、广播一部(新闻综合频率FM88.1 兆赫)、广播二部(交通音乐频率 FM95.9 兆赫)、专题部、大型活动部、通联部、微视频工作室、人工智能工作室;直属机构 4 个:融媒体中心、广告中心、技术播控中心、新媒体发展中心。其他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