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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石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013-10-23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围绕建设“效率最高、收费最低、环境最优”的城市目标,黄石市按照“职能整合、流程再造、全程代办、立体监督”“四位一体”的思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了服务环境,实现了便民利商,推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职能整合。行政审批服务职能整合,是改革行政审批方式的前提,也是提升服务效能的必然选择。我市按照“一科对外、协调相关、限时办结、方便快捷”的要求,采取审批集中、进驻中心、充分授权“三步工作法”,将分散在不同部门、部门内不同科室的审批职能进行了有机整合,基本实现了“一个窗口对外、一个科室负责、一个领导分管、一条龙服务”。

  一是审批集中。以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在部门“三定”方案中,按照“大科室制”改革精神,设立“行政审批科”,将部门内部审批职能全部向一个科室集中。目前,全市已有28个窗口部门,在未增加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的前提下成立了“行政审批科”,其中21家部门单独设立。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全局所有行政审批许可职能集中起来,成立了全市第一家 “行政审批许可分局”;市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科”,集中了分散在5个科室的工业项目审批职能;市安监局、人防办、市房产局等6家部门将审批职能全部归并到了“行政审批科”,实现了“一科审批”;其余部门行政审批科也最大限度地归并了审批职能,全程代办所有审批事项。

  二是进驻中心。各部门成立审批科后,将该科整建制地进驻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作为该局行政审批的唯一窗口,实行“一科(窗口)对外”的运行机制。同时部门审批专网、制证发文等环节延伸进中心窗口。审批科人员从全局最优秀、最能担当、有一定资历的干部中选调,而且这些人员必须进驻中心、常驻中心,以保证该局行政审批科工作的业务性、权威性和时效性。目前,全市进驻中心窗口办公的人员有76名,都是对审批业务非常熟悉的骨干,其中一半以上是科级干部。“一科(窗口)对外”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行政服务中心“两头受理”、让群众“两头跑”现象,使窗口成为既能受理,也能办理,真正方便群众和企业的“一站式服务”窗口。

  三是充分授权。给予行政审批科“四项权力”,即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直接受理权、一般事项的直接审批处理权、重大或复杂事项的协调督办权、窗口直接行文和发证权,使所有窗口既能受理也能办理。各部门设在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启用审批专用章,与部门行政章具有同等效力。如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由一名副局长带队负责,一般的项目不经过局务会和规划委员会研究,由该科人员直接在窗口办理,带队负责的副局长现场拍板,大大扭转了过去项目规划审批“楼上楼下转,半年难通过”的局面,审批时限由124个工作日压缩为24个工作日。

  二、流程再造。行政审批流程再造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的重要途径。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市始终坚持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清理常态化、流程设置科学化、事项公开规范化”,优化、重组、再造审批流程,推动行政审批服务公开、规范、高效运行。

  一是审批项目清理常态化。由市编办、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国家政策变化,每年对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目前已累计开展9次清理,取消行政审批154项,继续保留行政审批(服务)事项380项,减少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近三分之一。对新增和新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部门上报、编办受理、改革办审核、中心备案的程序,及时更新,动态管理。今年我市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取消省、市涉企行政审批(服务)项目收费122个,降低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39个,在全省率先实现涉企行政审批“零”收费。

  二是审批流程设置科学化。按照“项目分类、程序最简、资料最少、收费最低、时限最短”的要求,将待审批项目分为即办件和承诺件两类,对每个项目审批流程进行再设计、再优化,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责任、每一个时限都做到表格化、具体化,对办事大厅窗口设置按照工作性质、项目分类和工作流程作了调整优化。通过“流程再造”,全市简化审批环节1200多个,行政服务中心当日即办项目由39个增加到80个,项目的平均承诺时限由法定的22个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工作性质相近、审批流程相连的窗口,如规划、国土、环保等建设类,公安、教育、人社等民生类,都设置在同一区域,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群众。同时,我们建立重大项目行政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切实简化办事程序,凡是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采取主动协办、特事特办、急事快办、跟踪督办等方式在最短时限内办结各项手续,最大限度地为投资者提供便利。此外,市国税局和地税局窗口进一步创新服务手段,按照“一方受理办证、双方相互承认”的模式,在全省率先推行税务登记证办理“两证合一、全城通办”,为广大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提供了方便、节省了费用。

  三是审批事项公开规范化。精心编印《黄石市投资服务指南》、《市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手册》、《行政审批(服务)收费目录》、《市工业项目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等资料,在政府和市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公开。在各窗口摆放“办事明白卡”,免费提供服务对象使用,做到审批主体、审批内容、办事流程、政策依据、申报依据、申报材料、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七公开”,使服务对象对要办事项一看便知、一问就明、一查就懂、一办即成。

  三、全程代办。审批手续全程代办是部门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的一个重要举措。我们大力推行分类代办、全程服务,代办所有承诺件,努力为投资者营一个放心、省心、舒心的投资环境。

  一是对只需一个部门办理的项目,由部门窗口负责代办。按照“手续齐全,一次办成;手续不全,一次说清,两次办成;两次不成,服务上门”的要求,建立窗口首办负责、跟踪督办、短信反馈、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确保办理事项在承诺期限内办结。

  二是对产业项目,实行专班代办。行政服务中心专门成立代办部,对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和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项目、农业产业化项目实施代办,并减免行政审批相关费用。重大项目代办部自2009年6月成立以来,共受理代办项目35个,项目投资总额总计44.5亿元,减免相关审批费用800多万元。

  四、立体监督。我们按照“前台树形象、后台抓考核、效果公众评”的要求,通过建立“三大”监督机制,加强对窗口服务人员全方位、立体化监督,确保“两集中一代办”取得实效。

  一是建立大厅现场监管机制。一方面,采取日常巡视、随机抽查、交换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窗口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纪律等情况检查监督。另一方面,制定了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采取日检查,月通报,季考核,评出“红旗窗口”和“服务标兵”,并进行张榜公示;考核结果与年终奖金、个人升迁挂钩,大大增强了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二是建立行政审批(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将市、县两级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包括房产交易、社会保险、劳动就业、医疗保险、车辆管理等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全程监控,通过“电子眼”,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批、收费到办结全过程的经办人、办理时间、审批内容都实现实时监控,对违规行为及时预警纠错,使行政服务中心的管理手段得到进一步增强,服务平台得到进一步延伸。同时还将行政服务过程监督结果纳入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和各级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大大增强了窗口部门的责任意识,提高了监督实效。

  三是建立公众参与评价机制。通过发放服务质量评议表、开展问卷调查、电话短信回访、设立投诉服务台、开通电子评价器等形式,拓宽监督渠道,强化社会对行政审批效能和质量的监督。

  实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为“四提”:

  一是审批提效。通过实行“一门受理、窗口运作、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采取联合审批、限时办结、绿色通道等措施,优化办事流程、创新办事方式,项目平均承诺时限由法定工作日7个工作日,平均办结日为3.5个工作日,比承诺时限提前了3.5个工作日。改革以来,中心累计办结行政审批事项49.6万件,提前办结率92%,按期办结率99.9%,群众满意率99%。

  二是发展提速。实行“两集中一代办”改革,将收费项目、审批事项、审批时限等进行细化,既明确了部门审批责任,又优化了发展环境,大大增强了对外开放的吸引力,使黄石真正成为投资创业的热土。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强值、地方财政收入分别是2005年的2.09倍、2.42倍和2.25倍,“十一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362亿元,比“十五”增强近千亿元。2012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跨入“千亿元”和“百亿元”俱乐部,在全省位置逐步前移。

  三是观念提升。通过创优争先、严格管理、严格考核、加强监督等措施,变过去“你求我办事”为“我为你服务”,变“坐等服务”为“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假日服务”,转变了服务理念,创新了服务手段,使部门服务实现了由量到质跨越。如,质监局窗口推出年检办理快、新办核准快、急事特办快的“三快”式服务,发改委窗口推行企业投资备案项目“一证一章一天办结制”,建委对特殊项目办理临时开工手续,市国税和地税在全省率先推行登记证“两证合一”模式。

  四是防腐提质。通过公开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强审批权力运作过程集中监管,使行政审批从内部走到前台,各项工作更加规范透明,杜绝暗箱操作,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促进了依法行政。行政审批改革以来,中心没有发生一起随意减免收“人情费”、巧立名目“乱收费”、“吃、拿、卡、要”等违规行为,实现了干干净净审批、勤勤恳恳服务。(龙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