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二、受理机构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办理数量
无限制。
四、申请接收
1.信函接收:
名称: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2.网上接收:http://gjsy.gov.cn
五、办理时限
自申请材料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七、办理结果
事业单位取得补领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八、结果送达
在办理时限内,向申请人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机要交换或邮寄补领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九、服务监督
信函: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85号
邮政编码:100010
十、咨询查询
1.业务问题咨询,请致电事业单位隶属的部委、央企等主管单位人事部门。
2.系统技术咨询,请致电(010)69001555。
3.网上预审结果查询,请关注本网站(http://gjsy.gov.cn)“网上预审办结通知栏”。
4.公检法等专用查询,请致电(010)55626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