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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常见问题

2025-04-10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一、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三、十四条及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二、受理和决定机构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办理数量

  无限制。

  四、申请接收

  1.信函接收:

  名称: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 85

  邮政编码:100010

  2.网上接收:http://gjsy.gov.cn

  五、办理时限

  自申请材料受理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收费。

  七、办理结果

  经核准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终止法人资格,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予以收缴。

  八、结果送达

  在办理时限内,向申请人主管单位人事部门机要交换或邮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收缴证明

  九、服务监督

  信函: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南大街 85 号 

  邮政编码:100010

  十、咨询查询

  1.业务问题咨询,请致电事业单位隶属的部委、央企等主管单位人事部门。

  2.系统技术咨询,请致电(01069001555

  3.网上预审结果查询,请关注本网站(http://gjsy.gov.cn)“网上预审办结通知栏”。

  4.公检法等专用查询,请致电(01055626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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