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换)领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理依据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三、受理和决定机构
鄂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四、申请条件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或毁损。
五、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要 求
|
1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
原件
|
按说明填写。
|
2
|
未遗失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原件
|
现存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3
|
加强证书管理的改进措施
|
原件
|
说明证书遗失或毁损原因及今后改进措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
|
4
|
“证书遗失公告”凭证
|
原件
|
公告载体为当地主流报纸。
|
注:以上材料均一份。
填表说明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书》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填写丢失或毁损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事证号。
2、单位名称:填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登记的名称,并加盖公章(有多个名称的封面只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相应公章;内表的单位名称栏中依次填写第一名称及其他名称,并将其他名称用括号分别括起)。
3、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4、申请日期:填写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5、现存证书情况:如实填写尚未遗失的证书数量。(系统填报时,“1”为尚存,“0”为遗失)
6、申请补领原因:如实填写证书丢失的时间、情形、主要责任人和查找的过程。
7、法定代表人意见: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情况属实,申请补领”意见,签字,注明日期。
8、举办单位意见:由举办单位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签字,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
9、联系人、邮政编码:按实际情况填写。
10、联系电话:务必填写手机号。
六、申请接收
网上申报系统接收。
请通过全国统一的“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网站,点击“事业单位用户服务”进入申报系统。
七、基本流程
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核准、现场发(缴)证书、网上公告。
(一)网上申请
申请人通过全国统一的“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www.gjsy.gov.cn)”网站 ,点击“事业单位用户服务”进入申报系统,点击“申请证书补领”,登陆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证书补(换)领,请使用登记管理机关发放的“二维码图片”登陆。
(注:网上申请提交电子材料,除在线表格填写外,其他材料一律使用图片形式上传,一页一张照片,保证清晰,每张图片大小不得超过100K。不要使用word、excel或者压缩包等形式上传,不要使用邮寄传真或面交等形式。)
(二)网上受理
登记管理机关网上预审,决定受理与否。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通过;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网上退回修改。依法不需要审批或不在本级管辖范围的,不予受理,网上退回并告知原因。
(三)网上审核
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核“受理通过”的电子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核通过;需进一步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网上退回修改。
(四)网上核准
登记管理机关网上核准“审核通过”的电子材料。经核准登记的,网上通知申请人;经核准不予登记的,网上退回并说明理由。
(五)现场发(缴)证书
经核准登记的申请人,按照网上通知要求,带齐纸质申请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现场发(缴)证书。
(六)网上公告
登记管理机关及时对外公告事业单位法人相关登记事项。公告平台:湖北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http://111.47.11.106:81)网站。
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个工作日(依法需要听证、鉴定和专家评审等的时间不计入时限)。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
经核准补(换)领的事业单位取得新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十一、结果送达
在承诺办理时限内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结通知的方式通知申请人。办结通知,事业单位自行登陆申报系统相应业务查看。
十二、办公地址、咨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办公地址:鄂州市滨湖北路特1号217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 :00
下午 14:30—17:30
办公电话:027-60661215
监督电话:027-6066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