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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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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八届人大一次会议20180046号建议的答复

2018-08-14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邓楚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清理整顿混编混岗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混编混岗的概念

混编混岗指机关、事业单位未实行定编到人,没有明确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将不同类别的编制和人员交叉使用,致使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从而造成人员、编制和岗位管理混乱的行为。根据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使用行政编制,设置行政岗位,人员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设置事业岗位,人员使用事业编制。

二、恩施州编制管理的基本情况

恩施州自2006年起对全州所有行政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全州各行政事业单位所核编制都定编到人,并明确了在岗人员的编制性质,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相符;将各单位(不含涉密单位)人员编制信息通过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实时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因此,我州在编制管理方面不存在混编情况。但因多方面原因,仍有部分单位存在人员身份和岗位职责不相符的情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机关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混用

因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之间人员调动按照工作程序均需要先下达使用编制,再办理调动手续,而部分行政主管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统一管理,为利于工作的开展,机关从所属二级单位借用了部分人员;或因二级单位无负责人,由主管部门的人员到二级单位主持工作,造成了混岗的现象。

2、存在借调借用人员现象

一是机关从二级单位临时借调人员;二是因为历史原因造成大量借调人员情况,如工商系统以前为省垂直管理单位,在省管理期间为解决工作需要、夫妻分居等多种情况,州工商局从县市工商局借调了大量工作人员。

三、解决措施

12018年3月,州委办、州政府办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州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的通知》(恩施州办发电〔2018〕14号)文件,要求全州各单位必须将现有借调人员清理规范到位,并对今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个别重点专项工作确需借调工作人员的情况规范了报批程序,同时提出了借调工作人员“十个一律”规定。

2、州编办印发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的实施意见》(恩施州机编办发〔20174号),建立了机构编制问题整改台账,对问题整改台账一事一账、全程留痕、动态更新、定期对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程序,对于存在混编混岗等问题的,需限期整改到位;对不如实填报、不按时报送问题整改台账和整改不到位的,原则上暂停受理有关新增机构编制申请。

3、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即将开展新一轮党和政府机构改革。编制部门将结合全面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编制进行整合规范,探索建立随职能变化相应调整单位编制的机制。

4、协调组织、人社部门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工作,加强干部交流,增强内部活力。督促各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人事干部的规范管理,通过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培养和储备“复合型”人才和“特长性”人才,使人员机构更趋合理,人员配备相对平衡。

 

 

                                 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