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围绕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优化政府职责体系、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对加强和改进机构编制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南漳县委编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控总量、优结构、促发展、增活力”原则,坚持以系统性思维、数字化手段,打好机构编制创新管理“组合拳”,推动机构编制管理质效持续提升。
健全周密化长效机制。按照上级编制部门统一安排,全面推进党委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细化工作,探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制定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六定”方案,实行定岗位、定职能、定编制、定人员。根据编制规模,科学核定完善公立医院、中小学校领导职数,修订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编外用工人事管理、规范和创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形成标准化、精细化的机构编制工作制度,推动管理讲章法、有规矩。
完善动态化调配机制。联合组织部门利用实名制系统加强对全县干部队伍结构和人员退休趋势的分析研判,提早谋划、提前布局,研究提出均衡化可持续的核编用编中长期配置方案,科学划定编制限制增长区、基本平衡区、重点保障区等“三大区域”,加大统筹调配力度,构建更加科学合理高效的编制资源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探索县域层面事业编制周转制度,完善事业编制周转池,实行总量管理、统筹调配,重点保障区域内重大阶段性任务,更好满足县直各单位用人需求,有效破解编制配置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
建立规范化督查机制。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以县委编委文件印发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为推动全县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工作的贯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每年5月,开展全县机构编制情况合法合规性自查,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情况,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机构设置、职能配置、编制、领导职数核定、编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等,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持续跟踪督办,并定期向县委编委会汇报。每年开展两次县直部门机构编制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违规进人,不按照“三定”规定履行职责,擅自设立、撤销、合并机构和未经批准进行机构更名、增加二级单位领导职数等问题,要求相关部门按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推诿拖延的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处理,严明严肃的机构编制纪律,形成发现问题—研究分析—整改落实—源头治理的工作闭环。(南漳县委编办余俊锐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