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工作要求,咸宁市委编办坚持把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作为破解机构编制管理“重审批轻监管”难题、提升机构履职效能的关键抓手,积极探索“职能配置、运行监管、效能提升”全链条管理新格局。
加强顶层设计,画好评估“施工图”。一是紧扣“全链条”制定试点方案。围绕做好准备工作、确定核心职能、开展调研评估形成评估结果和强化结果运用等五个环节,制定《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试点工作方案》,选取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3家试点单位,成立3个评估小组,进行一对一全程跟踪指导。二是坚持“两步走”梳理核心职能。被评估部门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发展战略、重点民生事项,结合关键岗位重点任务,初步梳理核心职能;按照“部门梳理—编办审核—部门确认”程序,纵向参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横向对比试点市州,研究确定核心职能清单18项,实现评估内容具象化、清单化。三是聚焦“多维度”细化评估指标。系统构建“4+11+11+23”评估指标体系,将履职保障、履职规范、履职效率、履职效益等4项一级评估指标,逐条细化为11项二级评估指标、11项评估要点、23项具体评分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估,确保实地评估“看什么”“怎么评”“如何用”一目了然。
实行“四评”联动,织密评估“检视网”。一是部门自主评。被评估部门对照评估指标,对核心职能人员资金保障、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内外部协同运作等情况逐项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二是内部交叉评。围绕履职尽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配备等方面设计《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调查评估问卷》,向被评估部门在职在编人员发放调查问卷83份,广泛了解工作人员对本单位履职的满意度、科室间及部门间协作配合度。三是社会参与评。向被评估部门管理或服务对象发放《部门服务对象调查问卷》109份,对被评估部门业务流程、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多层面、多角度了解部门履职情况。四是编办实地评。评估小组深入被评估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调研,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核实部门核心职能的履职聚焦情况和履职成效,形成评估报告和问题台账,为改进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提供科学参考。
探索“四+”模式,推动评估“深融合”。一是机构编制管理+。一体化开展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机构编制大督查和超编问题专项整治等中心重点工作,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在提高工作效能的同时为被评估部门减负。二是信息化+。依托湖北省机构编制管理大数据平台,对被评估部门内设科室人员信息进行数据分析,针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年龄老化、市民政局人员编制聚焦度不高等问题,相应提出工作建议。三是政务服务+。广泛收集市政数局12345公共服务热线平台业务办理情况,聚焦部门年度工单办件、签收率、办结率及服务群众满意度,将被评估部门工作质效与全市平均水平进行横向对比,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用数据创新”。四是部门协同监督+。坚持“数据多跑路,部门少跑腿”,市委编办主动对接纪委监委、组织、人社、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共享共用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督查、信访等重点领域信息资源。
统筹结果运用,提高评估“含金量”。一是强化品牌引领。及时总结提炼部门在履行核心职能过程中好的做法,挖掘创优争先、推动改革创新等方面的突出亮点和典型案例,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编办主任会议上交流发言。二是强化编制效益。结合评估结果,针对核心职能人员结构失衡、关键岗位晋升通道受阻等实际问题,市市场局增加2个内设机构,核增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部门核心职能履行情况评估结果,作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重要依据,与领导班子评先评优等挂钩,作为领导决策、用编核准、选人用人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咸宁市委编办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