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 (变更公告第37号)
1、“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宜昌市儿童医院)”公告事项: |
名称的变更 |
宜昌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宜昌市儿童医院)(原:宜昌市妇幼保健院(宜昌市儿童医院)) |
开办资金的变更 |
11920.03万元(原:4905.46万元) |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参与制定全市妇幼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 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病残儿和节育手术并发症诊治等工作 承担妇女儿童疾病诊治等医疗服务工作 承担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应用性科学研究与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组织开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为基层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承担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等信息统计工作 承担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原:为妇女儿童身体健康提供保健服务。 妇女保健 儿童保健 妇女病普查 遗传病筛查 产前诊断与接生 高危孕产妇筛查 监测与监护高危新生儿筛查 治疗与监护儿童疾病防治 妇幼卫生监测与信息管理 妇幼卫生保健人员培训 妇幼保健科学研究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妇幼保健咨询) |
证书号 |
142050000289 |
2、“宜昌市畜牧技术推广站”公告事项: |
开办资金的变更 |
24.02万元(原:5.29万元) |
证书号 |
142050000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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