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 (变更公告第36号)
1、“宜昌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提供监督保障。受市旅游局委托对全市旅游市场进行执法监督 依法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和个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负责受理和调查处理辖区内各类旅游质量投诉 协同有关部门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整治和联合执法 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对县市旅游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原: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及三峡旅游度假区直管区域社会稳定提供监督保障。 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 受理国内外旅游者的投诉 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负责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收缴和理赔工作 依法查处旅游市场及三峡旅游度假区直管区域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
住所的变更 |
宜昌市沿江大道142号三峡游客中心内(原:宜昌市南津关路19号) |
举办单位的变更 |
宜昌市旅游局(原:宜昌三峡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宜昌市旅游局) |
证书号 |
142050000185 |
2、“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机关服务中心宜昌分中心”公告事项: |
开办资金的变更 |
114万元(原:5万元) |
证书号 |
142050000388 |
3、“宜昌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负责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负责为用人单位开发残疾人就业岗位提供业务指导 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 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服务 受市残联委托承担残疾人就业执法监督工作(原:为残疾人就业提供服务。 残疾人就业安置、培训 收取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信息服务) |
证书号 |
142050000159 |
4、“宜昌博物馆”公告事项: |
开办资金的变更 |
1526.35万元(原:1090.46万元) |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 承担文物考古发掘、整理和研究工作 负责辖区内文物的调查、勘探、收藏、保管和保护工作 承担文化收藏研究和文物征集、登编、修复保管工作 承担文物陈列展览及开放接待服务工作 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有关文物管理方面的技术性、辅助性和服务性工作(原:收藏展览文物,弘扬民族文化。 文物征集、登编、修复、保管 文物展览 文物复制 文物及相关研究 文物宣传 文物讲解 历史知识普及 历史著作及图录编辑出版 考古发掘 相关文物产业经营) |
证书号 |
142050000228 |
5、“宜昌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告事项: |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为妇女儿童活动提供服务。 为妇女儿童开展公益活动提供服务场所 承担妇女干部及女性高级人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提升工作 组织开展妇女技能和再就业培训 为妇女就业提供服务 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维权服务和为儿童提供校外兴趣培训服务 组织妇女儿童团体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原:为妇女儿童活动提供服务。 组织开展妇女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 专业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 对下岗失业妇女开展免费创业、再就业培训 组织开展有益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为妇女儿童提供多项服务) |
证书号 |
142050000399 |
6、“《三峡文学》杂志社”公告事项: |
开办资金的变更 |
33.78万元(原:21.4万元) |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以三峡文学为阵地宣传三峡和宜昌文化 承担《三峡文学》杂志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原:刊载社科文章,促进社科发展。 《三峡文学》出版) |
证书号 |
14205000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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