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27号) “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减灾备灾中心 法定代表人 骆德智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搭建减灾救灾平台,为减灾备灾提供服务保障。 负责接收、保管、发放省级救灾物资 负责采 购、储备及发放本级救灾物资 负责接收、发放社会各界救灾捐赠物资 住所 宜昌市体育场路36号 证书号 事证第1420500005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