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湖北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通过实施事业单位登记,以登记促管理,以管理促进事业单位的改革和发展,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管,增强事业单位的公共服务职能,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一是建立健全一系列登记管理工作制度,促进事业单位登记的规范化管理。自1998年开始,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相继出台《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关于健全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与财政预算和收费管理配套约束机制的通知》、《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告知制度》、《宜昌市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备案)工作规程》、《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考核试行办法》等工作制度。在认真总结近几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行政许可流程图》,并悬挂上墙,在宜昌市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自觉接受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咨询与监督。通过建立健全登记管理工作制度,既促进了登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定化,也全面提升了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水平。
二是继续做好新建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和撤并事业单位注销登记工作。自2001年以来,全市经市县两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法人2656个,占事业单位总数的90.6%。其中,市直事业单位法人320个,占市直事业单位总数的95%。
三是依法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严把初审、复审、终审三道关口。全市应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法人2565个,年检合格2456个,合格率为95.8%。其中,市直应参加年检事业单位法人297个,通过年检297个,年检合格率100%。
四是实现登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根据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定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宜昌实际,市直对1998年以来的事业单位在登记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在档案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重新进行整理归档,共整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400余盒4000余卷。同时,还制定了《宜昌市事业单位登记档案收集、整理及查阅制度》。对登记材料整理归档的范围,档案管理人员职责,查阅档案的权限、程序、时限等作出明确规定,并上墙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