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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编办三到位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

2021-11-17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贯彻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共宜昌市委、宜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以及市委总体安排部署,宜昌市委编办统筹优化机构编制资源配置,加快完善宜昌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全力提升“后疫情”时代疾病防控和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水平。
  一、调查研究到位。市委编办会同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对市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涉及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多次调研及专题研究,重点掌握疾控体系职责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运行机制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经市委编委会审定,为市卫健委增核公共卫生总师1名,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书记1名,由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局长兼任,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行统一领导,设主任1名,兼任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各城区均增核公共卫生总师领导职数。
  二、机构设置到位。为补齐城区公共卫生短板,建立健全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专业化、常态化、长效化管理机制,制定下发《关于市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设的5个城区分中心调整为单独设置,并进一步明确了市、县疾控中心内设机构和职能,结合疫情防控要求,聚焦主责主业,细化职能职责,并建立上下联动的分工协作机制,提高市区两级运行的整体效能。
  三、编制配备到位。在编制资源紧张的情况下,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5个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增核153名事业编制,从市级公共卫生机构编制“周转池”中调剂解决,保障编制供给。为确保新设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尽快启动运行,开辟绿色通道,采取选调、选派、招聘等方式,补充工作力量,进一步增强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目前,各城区疾控中心择优选调35人、市直选派55人已全部到位,已完成公开招聘3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