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确保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整体考核保持优秀等次。近日,按照省“两公开办”的考核要求和考核标准,宜昌市委编办出台了《宜昌市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考核试行办法》。
《宜昌市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考核试行办法》明确了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对象为市委编办各科局,考核分半年考核(7月中旬)和年终考核(12月中旬),考核采用网上集中的形式,按照考核标准量化到项,实行百分制考核。
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考核的内容包括编制政务信息、机构编制总体情况、单位主要职责填写、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填写、单位内设机构情况填写、单位在职人员情况填写、行政机关(含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管理事业单位落实实名制、数据完善及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更新、咨询投诉及技术保障、工作总结及两公开成效等10项内容;考核试行办法同时对考核内容的标准分、扣分标准、责任科室进行了明确。
同时,市委编办将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科室,年终予以表彰和奖励,其工作人员具有年度先进工作者评选资格;考核未达到优秀等次的,限期整改。考核扣分影响省“两公开办”对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优秀等次的,扣除编制政务公开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