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宜昌市委编办在长期的实践和探索中,坚持以“三公开”为抓手,不断深化和完善工作制度,探索工作方式方法,以公开促管理,着力打造“阳光编制”。
一是坚持“真公开”。始终抓住以编制“实名制”管理为重点的信息审核环节,安排专人做好平时网上信息的查漏补缺,确保上网公开信息条条真实准确、项项符合客观实际、时效性强;确保网上信息与编制部门的专项批复相吻合,与编制部门掌握的机构编制手册、人员编制卡片信息完全一致,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相关信息相衔接。没有一处公开信息“失真”现象,在上网公开机构编制信息的真实性方面,始终保持“零投诉”。
二是坚持“常公开”。建立网上信息更新管理制度,对涉及机构、编制及在编人员个人信息变更的,编制部门内部按照职责分工对应予更新的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在当月内按程序予以刷新,对于有些必须及时更新的信息,当即予以更新。
三是坚持“全公开”。按照应上网则上网、应公开必公开的原则,除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少量涉密信息不宜公开外,各类有效机构编制信息一个不漏的上网对外公开,宜昌市直及13个县市区共14个考核单位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自2006年开始,连年全面创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