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简政放权力度的加大,兴山县积极采取“三个到位”扎实开展政府部门行政权责清单编制工作,使权责清单制度逐渐步入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动员部署到位。4月27日,组织召开全县工作动员培训会,对参与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的35个部门进行了专项业务工作培训。
自查清理到位。4月28日至5月15日,各部门对照省审改办的要求进行行政职权梳理,结合工作实际逐项提出列入、不列入、调整、新增建议,原则上各部门行政职权事项顺序、名称、设立依据、大小项的划分等要素与省通用权力清单保持一致,并提出部门权力清单建议方案上报县审改办。
三审把关到位。5月16日至7月5日,县审改办从法制办、政务服务办、编办、网络中心抽调工作人员成立审核专班,对各部门上报的《行政职权事项申报表》、《行政职权事项梳理情况表》进行初审;根据初审反馈情况再对各部门《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二审;然后提请县权责清单领导小组听取情况汇报进行三审,并上网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7月15日,兴山县第28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兴山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标志着该县全面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此次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涉及35个部门,共保留县级行政权力3302项,其中,行政许可185项、行政处罚2040项、行政强制164项、行政征收26项、行政给付57项、行政检查242项、行政确认124项、行政奖励10项、行政裁决9项、其他类445项。
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兴山县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将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