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湖北省在全国首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以来,“阳光政务”、“编制实名制”就成为省、市、县三级机构编制部门的一件十分重要的日常性工作。全国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启动后,借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的良好成效和巨大影响,各级编制部门陆续单列为党委机构,更是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形成了机构编制管理与编制政务公开“相结合、两促进”的持续发展局面。
咸宁市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从2009年12月份正式启动到2010年7月底已基本完成。目前,市级的42家单位“三定”已全部印发,完成100%;6个县市区共189家单位中的163家“三定”已印发,完成86%。市级应上网公开的71个行政机构和202个事业机构的人员、编制情况,已全部上网公开,公开率达100%。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编制实名制比率分别达到100%和99%。
咸宁市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高起点要求,严标准实施,好成效迎检,在历年的半年考核和年终考核中均获得优秀等次。
一是巩固机构改革成果,更新公开信息。按照省批复的改革实施方案,列层次、分次序重新搭建部门系统框架,依据各单位的新“三定”文件,及时更新网上信息,呈现给网民机构改革后最新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二是结合机构编制管理,严格审核程序。首先通知各一级单位下载机构编制信息系统软件,拷贝已公开的老数据;由各单位对数据进行修改更新,并打印信息资料表格,经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同电子数据一并报送编办;最后经编办政务公开专班审核合格后,汇总上网。三是提高公开信息权威,加强监督互动。根据《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检查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研究制定了机构编制政务公开考核办法和工作纪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12310,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办理网上咨询、建议、投诉和举报,特殊问题按《信访条例》的规定执行,确保咨询有答复、建议有回音、投诉有调查、举报有查处。通过互动,提高了网民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积极性,有效防范了单位或个人“吃空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