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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建立全市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

2013-07-30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省编办、省水利厅《关于健全和完善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的意见》(鄂编办文[2012]132号)精神,我市综合考虑6个县(市、区)的行政区划、区域水系、水利设施分布等因素,按小流域组建或以乡镇为单元整合设立基层水利管理站56个,共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56名,全市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吃透上级精神,安排部署改革。一是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长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市编办主任和市水务局局长任副组长,并从市财政局、人社局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二是做好摸底调查。全面摸清改革前,嘉鱼县、赤壁市水利管理站的机构设置情况和咸安区、通城县、崇阳县、通山县水利服务中心“以钱养事”的情况,形成县(市、区)基层水利管理服务机构设置情况调查表。三是积极部署改革。召开全市水利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县(市、区)基层水利管理服务体系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改革要求,强调时间节点。

  加强沟通联系,全程跟踪督办。一是建立市级把关责任制。实行改革文件备案制度,明确改革必须符合上级精神,不得突破。县(市、区)水利改革实施方案须报市水务局备案,机构编制文件须报市编办备案。二是建立一把手联系责任制。由市编办、市水务局一把手带队,与县(市、区)分管领导座谈,督办改革方案落实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存在着的困难和顾虑。

  实施八查八看,做到八个落实。改革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不漏一站,不缺一项,对水利管理站的建设情况进行“八查八看”:查编制,看编制卡片;查站长,看文件任命;查人员,看花名册;查工资,看工资卡;查经费,看财政预算;查牌子,看办公场所;查设备,看相有关实物;查责任,看责任状。检查验收情况表明,目前全市56个水利管理站已基本做到“八个落实”,为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