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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委编办多措并举 构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闭环管理体系

2025-11-17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近年来,咸宁市委编办始终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构建监督检查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深化源头治理,筑牢思想“防火墙”。将机构编制纪律教育融入干部培养全过程,明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等内容纳入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次教学大纲以及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核心内容,通过专题讲座、案例剖析、知识测试等形式,让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吃透政策法规、明确纪律红线。实行《机构编制工作告知函》制度,抓住“关键少数”,在新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职一个月内将机构编制工作核心法规政策、基础性文件以及需重点关注的事项函告送达,实现“任职即知责、履新即明纪”,从思想源头减少违规风险。

凝聚部门合力,织密立体“联动网”。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大监督工作格局,推动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从“单打独斗”向“协同作战”转变,将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党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监督范畴,实现监督内容的具体化和制度化。创新建立机构编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制作《机构编制问题线索移送单》,明确移送标准、程序和时限,形成“一方发现、多方联动、联合研判”的监督合力。同时,依托湖北省机构编制大数据平台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对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等问题进行实时监控。通过“线上监测+线下核查”“专项检查+联合督查”的多维监督模式,有效织密监管网络,提升发现机构编制违规问题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压实责任链条,高悬精准“问责剑”。坚持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着力构建权责清晰、环环相扣的责任落实机制。开展机构编制常态化督查,每年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市直各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机构编制专项检查,重点聚焦机构改革任务落实、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纪律规矩执行等关键环节。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式管理、清单式督办,建立分类处置机制,对程序不规范的动议事项坚决不予受理,从源头守住第一道关口;对整改不力、推诿扯皮的单位,采取暂停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约谈主要负责人等约束措施;对因职责空转、人岗分离导致机构运行不畅的,按程序调整其机构编制;对查实的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打造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追究责任、形成震慑的全链条监督闭环,切实维护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