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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制定市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2016-10-10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湖北省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咸宁市制定了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实施方案。

  该方案做到了三个明确。一是明确了调整情形。即在什么情况下,市政府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部门或单位应当申请增加、取消或下放、变更行政职权事项,对权责清单进行调整。二是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定位。市审改办是市级权责清单的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权责清单的组织清理、动态调整、督促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权责清单调整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做好进驻大厅的行政审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同步调整、公示等工作。市政府信息室负责将市级权责清单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开。三是明确了工作流程。市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权责清单依法履行本部门职责,并负责按方案规定的程序向市审改办申请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有关内容。即按照“调整事由发生--相应部门向审改办提出申请--审改办提出审核意见—市政府审定发文--调整清单”的流程动态调整。(市编办审改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