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机构编制管理,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咸宁市编办采取措施,严格把关,认真完成2016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用编审核工作。一是对超编、满编以及职能弱化单位的用编申请一律不予受理。二是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不再安排使用编制。三是申报招聘的单位在核定的人员编制限额内,原则上预留2名空编,用于军转干部、军转家属安置和人才引进等。四是对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的事业单位倾斜,适当增加用编数,鼓励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支持保障学校、医院等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目前,市编办批准市直20家事业单位使用101名用编计划用于201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市编办事业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