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编办、省编办的统一部署,咸宁市编办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建立督办机制,采取“八个一” 措施,完成市直310个单位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其作法分别在人民网、中国日报网、中国机构编制网、湖北机构编制和香港凤凰网等媒体上发表。
一日一报进度。市编办每日发布《咸宁市直各单位核查工作情况表》,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核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市直各单位加快工作进度。
一周一刊简报。每周编辑《咸宁市核查工作工作简报》,对全市机构编制督查工作出现的好作法和经验进行推广。
一周一报情况。每周发布填写有各县市区编办分管领导、具体承办人姓名的《各县市区核查工作进度表》,对督查工作初审和成功录入实名制软件系统等情况进行通报。
一旬一开例会。市编办每旬召开一次督查工作专题会,通报前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研究布置下阶段工作。
一旬一发通知。每旬印发《咸宁市核查工作通知》,对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整改,同时将省编办及有关领导对核查工作的新要求及时通知。
一月一作小结。每月召开一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小结会,对当月工作进行小结,检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真正整改,安排部署下月任务。
一把手挂帅制。市编办主任在全市机构编制大会上对核查工作进行了解读,要求各县市区编办主任挂帅本地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主动检查督办,全面完成全市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一票否决机制。凡没有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机构编制核查工作的县市区编办,在全市机构编制年终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