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结束后,通山县委编办即按照《档案法》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要求,统一标准,重新整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料,规范事业单位法人档案管理。
一是统一规范表格,完善档案制度。按照要求制定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相关事项备案表》《事业单位住所证明表》《事业单位经费来源证明表》《事业单位开办资金证明表》等一系列表格,对档案进行重新分类装订,实现了档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为事业单位登记档案长效管理工作打好了基础。
二是统一网上登记,形成电子档案。事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全面实行网上管理制度,各单位通过“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登记管理机关在网上受理、审核、公告等验证工作。我们将在中央编办网上赋码和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中形成的电子档案、各单位报送的所有纸质档案扫描转换形成的电子档案,录入县委编办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电子台帐。目前通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全部实现电子化管理。
三是统一严格审核,确保查漏补全。在整理规范档案中,针对有些单位在年度报告公示、设立、变更、注销等提交的申请材料逐项进行登记审核,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和填写内容不规范、公章加盖不全的单位,要求退回并补齐材料,再重新提交审核,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有效。
四是统一分类标准,确保规范入档。根据《档案法》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审查合格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纸质资料,遵循统一规范、长期有效的原则对分类档案进行统一装订和归档,并按照“一户一档”的建档要求,明确了管理标准,分门别类编号入档,达到了档案管理标准化、排列整齐美观化、查找使用方便化的管理目的。(通山县委编办 郑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