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法定代表人 刘国锦
注销理由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关于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职责调整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咸编文〔2024〕15号)文件精神,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不再保留。
设立时间 2009-05-20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3-25 12:31:03.0
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法定代表人 刘国锦
注销理由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关于原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职责调整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咸编文〔2024〕15号)文件精神,咸宁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不再保留。
设立时间 2009-05-20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3-25 12: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