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港航管理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港航管理局(湖北省咸宁市地方海事局、湖北省咸宁市船舶检验局) 法定代表人 阮英武 注销理由 根据《中共咸宁市委 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咸宁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发〔2019〕2号)文件精神,不再保留市港航管理局(市地方海事局、市船舶检验局),申请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 设立时间 2008-11-21 00:00:00.0 注销时间 2025-03-12 17:0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