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公告共有1个单位。 1、“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咸宁市环境保护局咸宁高新区分局 法定代表人 程杰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做好咸宁高新区环境保护相关工作和负责咸宁高新区污染防治工作。 住所 咸宁市高新区长江产业园内管委会(单元宿舍3栋2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1200MB07790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