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产业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安排,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产业发展政策研究和规划起草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高新区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产业培育(产业集群建设)、产业融合发展工作和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高新区经济贸易和合作工作;负责高新区企业申报专利的服务工作和科普工作;负责高新区企业科技成果申报、展览、交易等服务工作;负责高新区工业技改和新旧动能转换服务工作;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绩效指标;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原:负责咸宁高新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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