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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若干问题

2013-08-07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关于创新新形势下机构编制工作的若干问题

  湖北省孝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黄定一

  机构编制是党宝贵的执政资源和发展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配置党的执政资源的基础性工作,是国家政权建设的主要内容,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改革的关键环节。它对于促进改革开放,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基础和保障作用。

  新形势下机构编制部门担负着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机构编制管理三大工作任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要克难奋进,较好地完成新形势下的机构编制工作任务,必须有一种精神,这就是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法规制度,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机构编制部门的权威,提高机构编制工作的水平和成效,从而推进社会的和谐进步,推进经济社会的科学的跨越式发展。

  一、创新工作理念,谋求科学发展

  (一)牢固树立“科学”的工作理念,始终把握正确的前进方向

  机构编制部门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服务发展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第一要务,把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谋划工作、制定方案、作出决策,一定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上情下情与内情相结合,近期与长远相结合,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只有这样方可事半功倍,水到渠成。近些年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采取总体谋划、试点先行、重点突破、逐步推开的办法进行,符合国情,得到社会普遍认可。

  (二)牢固树立“突破”的工作理念,做到有为有位

  一是要突破传统的少说多做,甚至只做不说的工作理念和方式,加大机构编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运用多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机构编制工作在新形势下的地位作用,宣传机构编制工作的法规制度,宣传机构编制工作的成绩和经验,宣传机构编制系统的先进典型。要在各级党校和干部学院,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开机构编制法规课程;学科建设上,在行政管理学中,充实完善机构编制的内容,同时加强这方面的学术研究。

  二是突破现有的某些条条框框,在现有法规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允许地方先行先试。例如:对行政和政法专项编制跨层级的调整;对事业编制的动态管理;对编外用人实行“用人额度”控制等都可以进行积极的探索。

  三是必须突破“难点”。事业单位改革是一个难题。目前中央在五个省市试点,但其他地方也不是无所作为。湖北省安陆市近年来先后对市建设、畜牧系统事业单位进行了改革。通过整合机构,精减人员,办理养老保险,减少了事业编制,减轻了财政负担,而且还提高了建设、畜牧部门的管理和服务质量,社会反响较好。

  (三)牢固树立“服务”的工作理念,一心一意谋发展

  发展是硬道理。机构编制部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发展抓改革,围绕服务调机构、调编制。近些年,各地跟进经济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相应设置了精干的办事机构,在现有行政编制内保证了开发区人员编制的需要,对地方经济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保障和推动作用。此外,各地机构编制部门还根据形势的发展,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纪检系统改革试点,文化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水管体制改革、畜牧兽医体制改革等,相应调整了机构编制,明确了职责,促进了法制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

  二、创新法规制度,形成机构编制工作完整的法律体系

  邓小平同志1975年曾说过:“编制是法律”。然而,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导致了机构编制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制定和完善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

  机构编制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中央《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十二五”规划为指针,修改和完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制定《实施细则》;修改完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与相关法律配套,制定各级党政群团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政法机关的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规范;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配套,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便地方有所遵循,更好地贯彻执行。在中央大力推进法制政府、法制社会建设的大好形势下,抓紧拟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法》,适时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加快形成“编制是法律”的局面。

  (二)制定和完善中观层面的法律制度

  省市自治区一级应制定和完善和国家法律法规配套的《意见》和《规定》,制定各类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定编标准,统一辖区内各地的作法,加强指导,克服和改变目前机构编制工作中不同程度的紊乱状况。

  从地市县一级来讲,应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出发,制定一些管理服务的操作性强的制度和办法。例如:《机构编制管理手册制度》、《编制证(卡)管理制度》、《编制使用年度申报制度》、《机关事业单位用编审核制度》、《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用人额度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制度》、《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意见》、《机关事业单位履职考核评估制度》等。

  三、创新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一)建立和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相互理解、互相支持

  各级编办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机构编制工作协调会议,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工作中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和重要事项,由编制部门与纪检、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沟通协商,通过互通情报、讨论方案、研究政策、制定措施、达成共识。

  (二)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的工作力度

  中央编办、监察部2007年2月联合下发了《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中编办发 [2007] 5号),它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法规和政策支持。一段时期,机构膨胀,超编进入等问题相当严重。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的通知》下发后,各级地方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相继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办法。不少地方冻结了机构编制,使机构编制膨胀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但是,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近年来机构编制膨胀的苗头已经显现。一是非常设机构设置过多过乱。二是相互攀比、竞相争设机构,增加编制,只要上级提出要重视和加强某项工作,相关部门马上就提出要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增加机构和人员,其他部门则出来攀比,致使机构编制部门非常被动和为难。我们应该学习欧美发达国家和新加坡的经验,坚持“精兵简政”,在逐步推行纵向扁平化、横向大部制,试行党政机构综合设置以及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推进的大背景下,继续严格控制机构编制,防止新一轮机构改革以后机构编制反弹,防止形成事业单位改革新的阻力。

  三是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上出现新的情况:有的地方在上级部门的干预和利益驱动下,新设立了一些事业单位,也有的根据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变通设置了一部分行政性的事业单位,这一方面给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带来了不利,同时也给人事管理带来新的问题。因此,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应会同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下级的机构编制工作有重点进行督查,中央对地方进行督查,形成一种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使机构编制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机制,做到上下情通畅

  信息时代对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在大局下行动,应该做到下情上达,上情下达。机构编制系统除了一年一度的工作部署会议、机构编制年报、《工作简报》等沟通联系方式外,还应加强专题调研、经验交流、学术讨论、学习考察、试点指导、检查督导、建立年度述职等制度,通过这些方面的联系沟通,达到协调行动,上下一致的目的,这样才有利于政策的落实和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