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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取消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8项

2016-09-22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深化简政放权、推动依法行政,切实抓好中央、省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市编办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变化情况,按照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工作要求,针对本轮“接、转、放”涉及我市的16项行政权力事项和根据法律法规应予以调整的2项行政权力事项,认真对照分析、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了新一轮动态调整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意见。

  这次动态调整的18项行政权力事项中,具体包括取消2项、新增2项、合并3项、调整为政府内部权力1项、更名2项、调整审批内容5项、承接后直接下放3项。调整后,市级保留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由1810项进一步减少至1807项,其中,由44个市直部门直接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由1464项减至1461项,下放到区分局实施的346项不变。目前,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已经发文实施,并在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力清单”中相应进行了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