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反馈意见
生态环保执法力量不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倒逼作用不明显(省整改方案序号5)。
二、整改完成情况
积极稳妥推进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机构设置、职责划分、人员编制划转工作,构建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保障有力、运转高效、充满活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设置14个派出执法大队,将执法工作和人员充实到一线,加强一线执法力量。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事业编制增幅23.7%,机构编制保障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