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关于开展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的要求,江汉区由区监察局牵头,法制办、发改委、财政局,编办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在全区开展了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根据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的责任分工,江汉区编办以找准依据,全面清理为原则,对各部门填报的三定规定的进行了认真审核和落实,做到部门事项有三定依据,三定依据有具体条款,具体条款与行政事项相对应。
一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江汉区召开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工作会议后,编办迅速行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相关工作,传达市、区有关精神和要求,明确了任务和责任,形成领导牵头抓,综合科具体负责的工作格局,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在清理过程中,我办领导多次听取清理工作情况,及时会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了工作的高效推进。
二是及时准备,做好服务。在行政权力情况规范工作启动后,江汉区办认真做好基础准备工作,及时将各部门的三定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汇编,为整个清理审核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由于人员变动,许多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三定规定存在不熟悉或者具体条款适用有疑问等问题,为此,江汉区编办主动做好服务工作,为部门提供三定文件,同时,做好相关职责条款的咨询、解释、答疑工作,为部门填报三定规定提供方便和指导。
三是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江汉区办以找准依据,全面清理为原则,逐项逐条对照三定条文规定进行审核,做到部门事项有三定依据,三定依据有具体条款,具体条款与行政事项相对应。有需斟酌的,及时与部门沟通;对有的专业问题,建议部门向市主管部门咨询。经过反复沟通,确保部门填报的三定规定不错不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