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武汉市市属事业单位应年检551家,截止2013年6月20日,已年检市属事业单位547家,年检率99.27%,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基本完成。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为切实做好2012年度事业单位年检工作,武汉市编办领导高度重视,把年检工作列入2013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之一,并召开主任办公会专题研究工作方案,明确了年检率99%的工作目标。为此,武汉市编办印发了《关于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年检对象、范围和时间安排,规范了年检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突出了事业单位主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在年检工作中的组织责任,增强了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年检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统筹安排、主动服务。在2013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中,武汉市编办明确了一名副主任牵头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具体承办、相关处(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定期汇总工作情况,统筹安排,及时掌握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同时,对教育、卫生、文化等大系统,武汉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主动上门服务,切实提高年检工作效率。此外,在年检工作中,还采取错峰办公、预约办公等方式,有效避免了前冷后热、扎堆年检的现象,保障年检工作有序开展。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一是建立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保证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的真实性、准确性。二是把好材料关,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数据准确。三是把好审核关,要求各事业单位对上年度开展业务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予年检。四是坚持“先变更、后年检”的原则,对事业单位的名称、经费形式、办公地点等发生变化但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有关单位,督促其先变更、后年检。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开展业务情况不规范、不真实、不完整的,责成其书面说明情况或补充完善办理年检事宜。
通过上述措施,既促进了事业单位年检工作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事业单位登记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