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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县县长刘忠诚到县编办调研并对机构编制管理提出新要求

2014-04-16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公安县县长刘忠诚到县编办调研

并对机构编制管理提出新要求

 

2014年4月14日,新任公安县县长刘忠诚同志到编办进行调研,在认真听取了近几年来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后,刘县长对编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机构编制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编制工作的严肃性。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点是讲程序、讲政策,严格要求,严格把关。编办同志要加强机构编制的政策宣传,认真执行机构编制规定,敢于担当,敢于唱“黑脸”,不怕得罪人。要将从严从紧的编制理念和政策法规纳入县委中心组、群教活动、党校的学习中去,使全县干部牢固树立从严控制机构编制的管理理念。

二是要严格控制全县机构编制总量。机构编制是关系到一个地方科学发展、长期发展的重要因素,若机构编制膨胀了,不仅会对财政造成负担,而且会留下很多遗留问题,制约我县的发展。李克强总理公开承诺本届政府内财政供养人员总量只减不增,省、市也有明确要求,机构编制总量不得突破2012年年报数。因此,县编制部门要坚守不增加机构、不增加编制和新进人员凡进必考的原则,严格控制全县机构编制总量。

三是要尝试盘活全县机构编制总量。要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要求,科学合理配置机构编制资源,实现人员编制效用最大化。事业在发展,机构编制不可能一成不变,随着事业的发展,相应的调整是必要的,编办应对全县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进行调整,从职能减弱的单位或超编单位适当调整编制到职能强化、缺乏人才的单位,切实用好用活现有的机构编制资源,努力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好保障和服务工作。

四是要加强对其他类人员的监管。要加强对财政供养人员的监管,更要加强对“吃空饷”类人员、临聘人员等其他人员的监管。在大力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对各单位临聘人员也要严格把控,从严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而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