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利县编委坚持四条原则,管理好机构编制
日前,监利县编委主任黄镇在主持召开的编委会上,结合监利县情和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实际,总结了管理机构编制必须坚持的“四条原则”,要求编委会全体成员和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工作的同志在研究、解决机构编制事项时必须认真执行,真正管好、管住监利县的机构和编制。
一是要坚持集体把关的原则。他强调,任何机构编制事项,都要集体讨论研究,要充分利用集体的智慧,这样形成的决策才是最科学的,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误。
二是要坚持编制先控的原则。“编制是龙头”,“编制是法规”,编制就是一条高压线。他要求从事机构编制工作的同志在研究任何机构编制工作时,都不能突破编制限额,不能改变编制性质,不能改变机构属性,始终坚持要先把编制控制住。
三是要坚持依法审批原则。他说,做任何事情都要讲究程序,首先要程序合法。机构编制管理也有程序,也有管理权限,要严格按照机构编制管理权限,从严审核审批机构编制,需报常委会研究或报市编委审批的,一律要按程序报批,不能搞先斩后奏。
四是要坚持从紧、从严原则。做任何事情都要考虑实际情况,不能不切实际。他强调,监利还是财政穷县,研究机构编制问题必须要考虑监利的财政承受能力,必须要在财力允许范围内,坚决不能增加新的财政供养人员,坚决不能改变单位和个人的供养关系,不增加财政支出。(监利县编办 张敏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