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注重创新“四个一”模式,深入推进积分制管理,着力打造学习型、务实型、高效型机关,有效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效能。
一、明确权责,“一套体系”管到底。一是建立“积分制”考评专班。办党组成立干部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分管领导与对口科(局)负责人为评定专班,机关专设积分制管理考评办公室,配备一名兼职干部负责积分制管理日常工作。二是明确“积分制”科(局)职责。科(局)之间做到分工协作、明确权责、相互监督,实现无缝对接。如机关支部负责完善相关考评办法、制定相关考评细则和创新工作评定;考评办负责个人考勤记录,月度考评情况汇总;综合科负责收集每月新闻信息上稿情况和业务完成情况综合评估等,真正让考核评估在阳光下运作。三是规范“积分制”评分流程。基础积分由考评办制定工作台帐,各项分值经本人签字认可、考评领导小组成员科(局)负责人签字后记入台帐;奖惩积分按一般工作人员由所在科(局)负责人核实加减分依据、报分管领导审定,科(局)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核实加减分依据、报主要领导审定,由考评办记入台帐。
二、目标量化,“一个标准”评到底。一是岗位设置“量化”。根据工作需求,设积分考评岗位11个,每个岗位基础工作和中心工作计分办法和分值设置相同,对本职工作依据岗位特点,细化到具体工作,量化到每项分值。对连续性的工作,设立工作时限,按工作进度记分。二是评分项目“量化”。将所有工作归纳到“个人考勤、政治素养、勤政廉政、中心工作、本职工作”等五大类中,实行百分制考评,三是奖惩项目“量化”。认真制定《干部积分制奖分细则》,将奖分事项进行细化,设定对应分值。对个人工作受到主要领导、上级部门表扬、表彰或通报名次靠前的予以加分,受表彰或获奖级别越高、排位越靠前,加分越多。如在本职工作中创新或突破,在国家、省、市以书面形式(文件、简报、会议材料等)推广的,根据层次分别奖12分、8分和6分;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或奖励的,除享受加分外,另对科(局)奖励现金2000元。
三、规范操作,“一把尺子”量到底。一是积分公示。对“个人考勤、政治素养、本职工作”实行每月自评,由考评小组组长签字后公示;对“勤政廉政、中心工作和具有连续性的重点工作”实行半年自评,全年综合评定。二是等级评定。年度积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称职,60分至70分(不含70分)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三是存档备案。建立积分制管理个人档案,每年积分情况在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考评办存入积分制管理个人档案,参加积分制管理的干部职工可随时查询自己的积分情况。
四、严格奖惩,“一个积分”用到底。一是与综合考评挂钩。在年度考核中,优秀公务员从积分排名前3名中按规定名额民主推荐产生。二是与评先提名挂钩。每年度的评先表模在积分靠前的人员中提名,并根据相关要求产生。积分等级评定为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不纳入“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和其他个人荣誉的申报评定。三是与奖金福利挂钩。对总积分在前2名的人员各奖2000元,3-4名的人员各奖1000元;积分等级评定为不称职的,不享受相关奖励政策。四是与选人用人挂钩。对连续三年以上积分在前四名的,除享受上述奖励外,办党组将其情况上报组织部门备案,优先提拔,促进人才竞争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