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政发〔2016〕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对接全省市(州)级政府部门通用权力清单,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市政府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101项。其中,取消21项,下放管理层级9项,新增19项,合并4项,调整48项。本次清理调整后,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45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保留和承接的事项,要进一步优化流程,明确办理期限,提高服务和监管水平;对取消的事项,各有关部门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不得以任何名义变相实施,并加强后续监管,防止管理漏洞;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各县(市、区)政府要做好承接工作,加快配套改革和相关制度建设,规范审批行为,防止管理脱节;市编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政务督查室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5日
附件: 《荆门市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2016版).doc
附件: 市人民政府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