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湖北省荆门市编委印发了《关于改革机关工勤人员编制管理办法的意见》,市直机关134名工勤编制全部予以取消。
为做好改革期间的平稳过渡,荆门市对现有在编工勤人员按“老人老办法”进行管理,通过自然减员逐步消化。同时启用“人事代理用工额度”,目前市直机关在编工勤人员占用核定的“人事代理用工额度”。
荆门市编委统一规范“人事代理用工额度”的使用,市直机关今后需要聘用工勤人员,在核定的“人事代理用工额度”限额内向市编办提出使用申请,经批准后,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聘用人员,市编办根据聘用合同开具“人事代理用工额度”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