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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汇报

2015-02-28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黄石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情况汇报

2015212日)

     一 、2014年工作进展

  (一)组建专班,明确职责,改革在高位中运行。2014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之后,市编办牵头成立了“黄石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聘请湖北师范学院社科院教授程良道、湖北理工学院社科部教授陈继林两位专家为改革专家库成员。召开了第一次专项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印发了《黄石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黄石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方案》、《2014年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二)突出重点,攻克难点,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1、减少行政审批激发社会经济活力。2014年,对市直53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审核,审批项目由625项降至329项。对13个省级、34个市级涉企行政审批性收费项目实行免征;取消了29个国家和省级收费项目;对39个行政事业单位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下限减半征收;全面开展涉企政府性基金项目清理,共有7个项目实现免征。取消涉企收费项目122项,全年减轻企业负担1亿多元。

  2、创新行政审批模式提高政府效能。一是压缩审批时限,打造联审“绿色通道”。实行“提前介入、联合踏勘、并联审批、联合验收、规费减免”一条龙服务模式,整个工业项目审批过程从原来的196个工作日优化为43至67工作日。二是建立“3+X”会商会办工作机制。对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受理,由专班专人跟踪,对项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情况、相关行政部门跟踪服务的效率、效能进行全程监督。

  3、下放经济社会事务实现重心下移。2014年市委市政府相继向城区下放72项市级管理权限,其中有29项行政审批事项一并下放到各城区,涉企审批项目高达86%,增强了城区(开发区)自主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激发了城区(开发区)经济发展活力。同时,采取授权、委托等方式,赋予西塞山区、开发区和新港物流工业园社会事务管理权限,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作的活力。

  4、落实权力清单科学界定部门权责。对市直48家工作部门的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等15个方面进行清理规范,共计清理行政权力4291项。

  5、理顺职责关系推进党政机构改革。根据中央、省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盘活存量、调整职责、提高效率、强化监督”的要求,对市纪委监察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进行了相关调整,重新“三定”;进一步优化了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整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的机构和职责,组建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整合职责重新组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整市地震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市农办隶属关系。大口径、大部门制的政府组织结构改革,理顺了各部门间的交叉重叠职能,为政府高效运转奠定了基础。

  6、科学分类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完成全市1669家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市直67家事业单位通过撤并整合实现了调整规范。通过抓清退、抓定责、抓规范、抓分流,实现22家市场中介组织与事业单位脱钩,既优化了事业单位布局结构,又凸显了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事业单位法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在试点探索的过程中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评价体系和考评办法,其经验受到中央和省编办肯定。

  (三)存在问题

  1、认识差异导致改革难进展缓慢。在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过程中,受财政保障体制、改革配套政策滞后的影响,一些经营性质的事业单位希望往公益二类挤,公益二类的事业单位希望往公益一类靠,我们在与相关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沟通、协调过程中遇到不少阻力。到现在,还有一些单位通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方式来反映事业单位分类意见。

  2、总量控制与地方需求矛盾难以缓解。本轮政府机构改革中,省编办要求各市州3-5年内减少本级行政编制4%,按照2012年的统计基数计算,我市将要减少行政编制38名。省编办规定划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2012年度事业单位编制总量的1%,使用行政编制,市直事业单位折算下来可用的行政编制为130名,事实上我们市直的分类结果中划入行政类的事业单位原有编制数为217名,这就意味着87人需要分流。按照2012年市直事业单位编制基数,目前,市编办可控的事业编制资源仅有180个,而市直相关事业单位尚有1532个空编,市编办收回这些编制阻力较大。

  为此,市编办将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加强与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市直各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妥善解决,确保各项改革顺利推进。

  二、2015年目标任务

  关于2015年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任务,市编办先后商市委组织部、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法制办等成员单位,形成了以下意见。

  2015年,按照“认清新机遇、适应新常态、谋求新作为,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竞进加力、增强担当之力”的思路,深化改革,妥善处理优化公共服务与完善市场机制的关系,进一步厘清政府、个人、单位和社会间的责任边界,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力度,最大程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讲政治、顾大局、守规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一)围绕简政放权,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建立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2号)要求,对照《通用目录》调整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并及时对外公布,实行动态管理。(市编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2、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削减资质认定项目,涉及前置许可审批项目逐步实现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充分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并提出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建议。(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  12月底前完成)

  3、全面完成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除经论证的确需要调整为内部审批,或依法转为行政许可外,其他一律取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汇总正在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提出意见报省省审改办研究处理。(市编办、政府各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4、构建全市项目并联审批网络平台。以科技手段提高联审代办服务效率,对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收费等环节中的时限、内容和异常情况进行实时监察、自动预警纠错及绩效评估,进一步优化项目联审联办流程,实现材料数据共享。(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市发改委  6月底前完成)

  (二)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机构改革

  5、制定、修订市政府部门“三定”规定。结合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制定新组建的政府工作部门“三定”方案,对部门内部的权力架构、权力分工、权力范围与责任、实现权力功能的成本等进行重新审核与界定。强化保持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等职能。(市编办  6月底前完成)

  6、优化市政府部门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配备,确保业务管理类科室不低于本部门内设机构总数的80%。继续理顺有关部门在经济、社会、文化等领域的一批职责交叉问题。(市编办、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12月底前完成)

  7、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12月底前完成)

  8、制定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配套政策。重点是深化人事制度、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政支持等方面的政策。(市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12月底前完成)

  9、制定2015年控编减编计划、方案。按照市直部门行政编制在3至5年内减少4%的要求,实施市直各部门减编方案,逐步达到精简目标。(市直各部门、市编办  12月底前完成)

  (三)激发社会活力,推动重点领域改革

  10、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等  12月底前完成)

  11、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按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编制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出台小微企业信用建设、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记录、药品安全信用建设等规范性文件。(市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黄石市中心支行等  12月底前完成)

  12、抓好超职数配备干部清理整改工作。2015年消化超配职数286名,其中消化领导职数158名,非领导职数128名。加强对县(市、区)整改工作的督查,落实按职数配备干部审查把关制度,严肃查处违规超职数配备干部。(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社局  12月底前完成)

  (四)统筹协调,推进相关重点工作

  13、从严控制达标表彰活动。做好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现有保留项目加强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市人社局  6月底前完成)

  14、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市本级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范围,制定细化的预算绩效目标和量化的绩效指标;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将其作为预算编制和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和重要依据。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实现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市财政局  12月底前完成)

  15、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发布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基金性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 12月底前完成)

  16、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基本目录。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凡是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一律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集中监管。(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有关部门  12月底底前完成)

  17、编制购买社会服务目录。根据国家、省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市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健全事务性管理服务引入竞争的机制。(市财政局、市编办、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城建委、市安监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局、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工商局、市残联  12月底前完成)

  为了保障改革顺利推进,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制定和下发《落实2015年度全市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请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方案》的落实工作,深刻认识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各项改革要求,将落实《方案》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专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认真做好协调、指导工作。请各成员单位抓紧建立落实《方案》的工作机制,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表,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

  三是做好协调联动。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改革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做好研究研究,及时向市改革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根据需要召开专项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形成会议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