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机构编制纪律,近日,山东省德州市编办会同市纪委、监察局制定印发了《德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对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规范。
《办法》规定,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对象包括全市各级党政群机关和纳入机构编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机构编制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机构限额、编制总额和事业编制总量控制情况,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编制配备、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落实和编制使用审核执行情况等十种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