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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山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做到“四个规范”

2013-07-16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铁山区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创新管理,强化措施,严格程序,稳步推进,努力做到“四个规范”。

  一是信息采集严格规范。按照软件录入要求,制作了格式规范的实名制登记汇总表和个人信息表,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认真采集本部门、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员信息。

  二是操作程序透明规范。在完成信息采集并按相关要求确定在编人员后,各部门、单位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机构编制信息和不涉及个人隐私的人员信息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七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三是档案管理细致规范。将收集上来的实名制信息按部门、单位分别装盒,张贴标签,分系统分单位入柜,指定专人负责。在机构编制实名制相关信息发生变动时及时更新软件和纸质档案。

  四是配合制度健全规范。健全完善了机构编制与组织、财政、人社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制约机制,规范了工作流程。同时,建立了人员编制信息定期核对制度,确保编制、实有人员及财政供养人员等数据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