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湖北黄冈市编办严格控制编制,激活编制资源,优化编制结构,提高编制效能,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科学化、法治化、常态化,取得明显成效。
“一支笔”审批。制定《黄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任务职责、会议制度和权限,规范办事机构审批程序,凡是涉及到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事宜,实行市编委办公室一个部门承办,市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市编办及其办公室按照程序行文,推进机构编制制度化。
“一把手”负责。市编委将机构编制管理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与部门单位“一把手”签订责任状,将机构设置、编制使用以及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按照《机构编制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处理。
“一张网”监督。以“黄冈市机构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网”为平台,强化实名制管理,及时更新信息,回复网上咨询投诉,及时办理投诉案件,处理政务公开投诉;坚持“高质、高效、高标”原则,做好网上来信来访工作,提升监督质效。
“一条线”联动。机构编制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规定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使用的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组织、人社部门才能配备人员和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列入政府预算并核拨经费,银行才能开设账户并发放工资。对超编进人或未按编制使用审批程序进入的人员,组织、人社部门不得办理录(聘)用、调任、核定工资等手续,财政部门不得纳入统发工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