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委编办坚持“四个优化”,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作为党政机构改革的外延、事业单位改革的龙头、镇街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补充来抓,推行“1+4”改革模式,实行一支队伍执法,一套机制协调。执法队伍减少63%,执法人员减少53%,执法力量更强,执法效能更高,全力推动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落地。
坚持全面统筹,优化总体设计。按照全国改革试点要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构建了“1+4”的改革实施方案。“1”是以整合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当、执法方式相同的机构和职能为原则,将涉及公共服务、关系民生的行业领域,或执法事项单一、力量不足等行政执法职权整合,划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4”是综合考虑执法的专业性、技术性、方式方法的异同,整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4大领域执法机构和人员编制,分别组建一支执法队伍,实行领域内相对集中执法。并结合实际,按照先相对集中、后全面整合的思路,待条件成熟后,全面集中行政处罚权,最终实现全市一支队伍管执法。
集约处罚职权,优化运行方式。一是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按照方案要求,“1”的领域,集中了城管、住建、国土、人防、教育、地震、文化广电影视、水利、旅游、体育、民宗等20个方面共827项。“4”的领域,市场监管领域集中工商、质监、食药监、商务、粮食、物价等6个方面共698项;交通运输领域集中了交通运输、公路、港航3个方面共70项;应急管理领域集中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共166项;农业领域集中了农业、农机、畜牧、水产、农村能源、农民负担6个方面共274项。二是探索管理模式。在“1”的领域,以城乡一体为目标,执法机构覆盖全部镇街,实行全域综合执法。在“4”的领域,结合各自特点,在管理模式上体现了各自特色。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机构与市场监管局实行“局队合一”,各市场监管所加挂执法中队牌子,实行“队所合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线路和区域执法。农业执法机构根据其专业性、技术性特点,分种植业、畜牧、农机、水产等行业按块执法。考虑到应急管理的特殊性,继续实行集中统一执法。三是探索编制标准。在“1”的领域,探索了编制配备标准,确定城区按常住人口万分之八、镇街按户籍人口万分之五的比例配置执法编制。在“4”的领域,以总量控制、内部调剂、有增有减的原则,所需编制均从系统内部调剂。
有序推进实施,优化执法载体。一是组建了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法制大队、指挥中心、直属大队,向12个镇街派出分局,各镇街派出所1名副所长兼任分局班子成员。共核定执法编制425名,择优选用执法人员307人,87%以上下沉得执法镇街一线。同时,核定了政委、教导员职数,加强执法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市公安局设立了城市管理警察大队,实行双重管理,以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为主,加强执法保障。二是组建了五个领域执法大队。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与市场监管局实行“局队合一”,局长兼任大队长,班子成员兼任副大队长,并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综合执法工作。下设6个专项执法中队。五个执法机构人员均按5项条件从内部转隶。三是组建了街道执法中心。按照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综合考虑武穴试点推进情况的特殊性,4个街道实行综合执法中心与市综合行政执法执法局派出街道分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体制。分局暂保留延伸派驻体制,实行两年过渡期。4个分局的178名编制和111名执法人员全部下沉到街道,接受街道的统一管理调度。
完善运行机制,优化协作联动。一是完善了推进机制。坚持市级主要领导领衔,一个专项小组协调,一个部门牵头,一个专班落实。坚持定期召开以市长为组长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坚持开展督办,改革试点列为市委、人大、政府、编委、改革办的重点督办项目,已先后14次以专题会、现场会的形式开展督办。二是落实了责任机制。建立健全了市委市政府“主导”、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建”、镇街和4支执法队伍“主战”的工作格局。横向上,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为主体,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4支执法队伍为支撑,融合了综合性、领域性和区域性特点,促进协作互动,共管共享;纵向上,综合行政执法局与派出各镇街分局和4支执法队伍优势互补。三是形成了制度体系。出台了《武穴市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局派出分局暨镇(处)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建设的意见》、《武穴市街道综合执法协调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完善了执法衔接、信息共享、联动协作、案件移送、司法衔接、执法保障等六项机制。四是健全了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了“融进去、请进来、返回去、齐步走”的部门间共巡共处共享协作配合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局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武穴市分局签定了工程建设项目联合巡检制度,与水利湖泊局、教育局、人防办等部门签定了协作联动文件。探索了司法协作联动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联勤联动机制,与检察机关对接了“两法衔接”平台,与法院加强了行政执法案件强制执行力度。(李富强 熊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