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机构编制工作服务于全县经济发展大局能力,蕲春县委编办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积极探索工作新途径新方法,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机制,着力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以机构编制“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库信息数据管理系统,通过提升管理意识、严格落实任务、推动挖潜增效“三步走”,有效促进各项工作开展,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
一、高度重视,提升规范管理意识。一是明确台账目的。在编办的日常工作中,高效化运作一定离不开科学完备的机构编制管理台账,本着提升工作服务质量,理清部门职责为目的,依据部门最新“三定”规定,建立健全全县股级及以上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台账。二是锁定台账范围。按照党委机关、政府部门、人大政协、群团机构、乡镇办、公安系统等6个类别500多家单位,实行一个部门一个档案,打牢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追根溯源根基。三是建立台账依据。通过纸质资料与电子信息档案相结合,理清部门职责关系,摸清历史沿革、机构设置、权责清单等基本情况,为“台账”建立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撑,实现部门档案资料简洁清晰、快速调用。
二、细致梳理,严格落实台账任务。一是分类清,保障数据的科学性。对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性质、级别、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梳理统计核实,依托机构编制平台,建立完善管理台账,要求各部门单位在人员变动、信息完善等业务工作要即时办理,做到数据信息变化第一时间调整、第一时间更新、第一时间完善,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确保数据库信息真实准确、各项信息规范完整,加大编制资源调控力度。二是录入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将各部门上报的机构编制报告整理归档,结合机构编制数据统计的月报、年报等,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再审慎录入,并实行数据实时监控,对机构编制总体情况、编制使用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数据的增减变化情况等进行全面系统客观的分析评估,为日常机构编制工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三是更新勤,保障数据的有效性。对于机构改革中,涉及机构设立、合并、撤销、变更等调整事项,依据新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及时更新表格数据和内容,建立人员变更电子台账,将编制性质、人员身份、经费形式、使用编制等情况逐一登记,与实名制管理平台相互对应,实现电子台账和实名制系统及时、准确、同步更新。同时,做到线上系统、线下台账数据同步核对,真正做到编制底数清和人员变化清,从源头上确保全县统一数据精准度,为编委会审批、发文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参考。
三、灵活运用,推动工作挖潜增效。一是形成联动机制,让信息数据更“活”。结合党政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乡镇管理体制改革摸底等工作,对各单位的机构编制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评估,及时了解各单位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机构编制情况、单位领导核定职数、增减编核定依据、各单位在编人员基本情况以及部门领导实际配备情况等五个方面的数据核对更新录入工作,全面了解各单位队伍结构和用人需求,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的大局,提效增能,深入开展机构编制资源挖潜。二是强化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制。根据《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健全机构编制问题整改推进审批联动,对单位自查、梳理核查、专项检查、举报受理以及巡视巡察、审计中发现的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问题,逐一“亮灯”、建立台账、清单管理,构建严密责任机制,“挂标”整改责任人。三是核实验收销号,问题清单零存在。确定整改时限,整改一条消除一条,整改完成后,根据整改反馈情况进一步抽查核实。验收合格的,在问题台账中予以销号;验收不合格的,提出工作要求,继续“亮灯”并开展“回头看”重点督办,直至问题整改到位。还采取与组织、人社、财政、社保等部门联合等方式,限时办理退休、亡故、辞职、调出等人员手续,高效盘活编制资源。(周进良 黎 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