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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梅县委编办“四个突出”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2021-03-04 来源:阅读: 字体:默认超大

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黄梅县委编办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全过程,坚定不移巩固和深化机构改革成果,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为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一、突出政治属性,坚决贯彻党管机构编制原则。牢牢把握机构编制工作的政治属性,坚决落实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机构改革、体制机制和领导职数等规定,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各环节。进一步理顺党的领导体系和其他各个体系之间的领导指挥关系,建立健全和优化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坚定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理念,把《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纳入党校干部培训班和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决落实归口管理要求,增强“组织口”意识,培育“组织口”作风,自觉把机构编制工作放到党管干部、党管组织的全过程中,切实落实统筹干部和机构编制资源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增强工作合力。

二、突出制度创新,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全面掌握部门职责和机构编制配备情况,把深化机构改革同职能转变、理顺职责关系结合起来,注重强化职责流程的优化整合,推动机构改革从“物理整合”向“化学反应”转变。为满足市民对人居环境的需求,将住建领域园林绿化管理职能调整到城管执法部门,县园林绿化管理局更名为园林绿化发展中心,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调整为县城管执法局管理。稳步推进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有效落地,完成了208名人员划转工作(其中整建制划转65名,非整建制划转143名),基本建立起了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运转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积极助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结合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改革,组建了县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和县中医医院医疗集团两家医疗共同体,赋予各医疗集团总医院对所属医疗机构的编制员额在编制总量内调整自主权、人员编制异动自主权。加快推进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黄梅县小池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理念,激活发展动力。

三、突出刚性约束,加快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强化机构编制管理刚性约束,突出机构编制在干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机构编制为龙头,建立健全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预算相比互配套协调的约束机制。根据《条例》和省机构编制事项工作规程有关精神,结合县委编委工作规则和县委编办工作细则,制定完善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和办理程序,加快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流程规范化、决策科学化,实现机构编制管理方式从传统的“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推动建立权责法定、程序规范、科学高效的机构编制工作机制。重视和加强事前监督管理,不折不扣地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四个机构编制工作的关键环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广泛宣传机构编制纪律,通报机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强化各部门机构编制“红线”意识,发挥案件警示作用。

四、突出统筹谋划,管好用好机构编制资源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部门职能作用,统筹使用好各类编制资源,将有限的资源向农业农村、生态环保、扶贫攻坚、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倾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打赢“三大攻坚战”,设立了县地方金融促进中心、县扶贫开发信息中心,核增生态环境分局行政编制1名,核增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3名。进一步完善医保经办服务机构设置,将县人社局所属乡镇人社服务中心承担医疗保障经办服务职责划入到新更名的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并划转相应工作人员。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设立“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以及16个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中心人员进行消化转隶,节约了县财政支出。核增县文化馆“县聘乡用”事业编制10名,派驻人员到乡镇分馆(文化站)工作,为争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提供坚强的机构编制保障。(张鹏)